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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官网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问答(1)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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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3日发(作者:柏俞龄)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问答


一、

参保登记


由各班级登记、

送院系、

再由院系报学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进行< /p>


审核后报南京市医保中心。

大学生的基础信息

(包括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类别,

联系电话)


由医保中心统一建档、参保登记。


享受财政缴费全额补 助的大学生还需报送以下材料:低保人员


携带《××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


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重点


优抚对象:

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困职 工子女:

携带


市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孤儿:由其监 护人携带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由学工处负责进行审核后报学校 大学


生医保办公室后送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个人所交保费减


免。


凡未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大学生,

其在校 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


疗费用由其个人及家庭负担,原有的准公费医疗待遇不在享受。


二、缴费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为

220

元,

其中个人缴费

100

元,

财政补助


120

元。个人缴费由学生个人及家庭承担,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扣代

< p>
收后,汇至大学生医保指定帐户。具体实行先代扣,后退费的方式进


行,对 已参保的,不参保和认定的特困给予退费。因退学、转学、休


学的,其参保费用不退。交 费按学年为周期。每年的缴费时间为

9


1

日至

10

25

日,登记申报时间为每年的

10

15

日前完成。


三、保 险待遇


(一)

普通门诊:

大学生医保在校内实行门诊包干 制度,

享受教


职工同等待遇(口腔科费用除外),无需刷卡。校外门诊原 则上不再


报销。因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急诊、

及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及 在校


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凭学院证明及凭证材料按比例


给予报销。

因校医院条件受限,

由校医院转诊到校外进行 的检查费用


50%比例给予报销。


(二)

门诊大病:

大学生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

重症尿毒症的血


液透析

(含腹膜透析)

治疗和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共七种门诊大病。


患有门诊大病的大学生,

需携带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

< br>具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医保办盖章、

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

《门诊大病审


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七大 病种专项治疗的,

免起付标准,

医保范围


内的费用,基金 支付

75%。


(三)

住院。

医保范围内的 费用,

基金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参


保人员个人承担,

起 付线以上部分由基金按比例支付。

大学生医保起


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 分别为

500、400、300

元,基金支付比例分


别为

80%、85%、90%。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

起付标准逐次降低,

第二次及以


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

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

150

元。


因门诊大病 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四)

意外伤害。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按照


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p>

凭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到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办理零星报销。


(五)生育。

产前检查费用按

40%报销,基金最高支付

300

元,


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六)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参保缴费第

1

< br>年,其住院、门诊大病、门诊和生育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


< p>15

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

1

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

1

万,最高可


增加到

22

万元。中 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


重新计算。


大学 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就诊类别


普通门诊


门 诊大病


起付标准


由各学校包干使用,报销比例自定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的,

免起付


医保范围内费用< /p>


标准


三级医院


大学生

住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500


400


300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 上


75%


80%


85%


90%


费用段

基金支付比例


1、在一个 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


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 /p>

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

150

元。


2、 因精神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生育


产前检查费 用基金按

40%支付,最高支付

300

元,生育住院分娩费用按照 住


院费用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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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0-12-13 20:44,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35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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