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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说明
(舜耕及圣井校区)
为更好地为学生
服务,保障医保学生合法权益,避免由于报销间期
过长致使学生发票保存不当、丢失而不
能享受医保优惠,学生门诊医疗
费用报销安排在每月固定时间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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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时间、地点:
1
p>
、时间:每月
20
—
26
日期间正常工 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2
、地点:舜耕校区校医院医保办 (校医院
213
室、
205
室)
二、报销人员范围:舜耕、圣井校区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
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
三、发生费用时间
、范围、比例:报销日之前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
由校医院转诊至省级医院就诊,
所发生的单次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药费、
检查费、
治疗费)
200
元以下部分一律按
50%
的比例给 予报销,
超过
200
元以上部分由学生自负。参保学生寒
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休学在
外地突发急症到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
,单次急诊门诊
费用不超过
200
元的部分门诊统筹经费 报销
50%
;超过
200
元以上的费
用自理。
四、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
1
、门诊病历及转诊证明;
2
、发票
原件(急诊者需盖急诊章)
;
3
、化验报告单、检查单等;
4
、身份证复
印件(注明学号,联系电话,中行、农行或招行的银行帐号)
。
五、报销方式: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集中收取报销材料、无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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