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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赣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xxxx052.doc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3 20:40
tags:赣州市, 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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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3日发(作者:孙楠)



赣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


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中央补助与地方补助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和


特殊慢性病治疗医疗需求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对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

< p>
实行门诊统筹管理。通过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来降低大学生患大病、重病时


的经济风险。


二、哪些人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

< br>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地区


学生、 外国留学生)全部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纳入我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 系。

驻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高校大学生在章贡区医疗保险


局参保,驻县范围 内的高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县医疗保险局参保。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9

年度按每人

90< /p>

元标准筹集医疗保


险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40

< p>元,地方财政补助

50

元,个人不需缴费。大


学生参 保所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

按照高校隶属关系,

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 p>
即省属高校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由市级财政负担。大学生参保以后随


着本市城镇居民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四、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学生通过本人所在高校学工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由高校填写花

< br>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生证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高校学工处


在新学 年开学后一个月内持

《赣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



1



册》、电子表格数据到所在地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信息转入手续,完成参


保登记手续。


五、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什么时候开始享


受待遇?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

20 09

9

1

日起实施,

每年

9

1


日至

9

30

日由所在院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大学生基 本


医疗保险年度(即待遇享受期)为每年

9

< p>1

日至次年

8

31

日。办理 参


保登记后,自

9

1

日 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至次年

8

31

日止 。


六、大学生实施门诊统筹管理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费用如何结算?

< /p>


为保障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需求,

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不建立家庭门诊补偿金,实施门诊统筹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以高校大学生实

< br>际参保人数,按照每人每年

30

元标准,拨付高校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


用于大学生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费用。


大 学生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服务设施)

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原则上由门诊统筹基金补偿

70%

,< /p>

其余

30%


由个人承担,门诊年度统筹补偿最高限额为

120

元。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门诊发生的符 合“三个目录”的医药费用,按照赣府


厅发

[2009]97

< p>号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给予补偿,年度最高累计补


偿限额为

3000

元。


大学生普通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凭学生证 和医疗保险

IC

卡原则在签定


了定点服务协议的本人所在 高校医疗机构刷卡就诊。

不具备门诊统筹条件的


高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和 医疗保险

IC

卡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


按规定 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七、

大学生如何办理 享受特殊门诊慢性病手续?待遇如何规定?费用如


何结算?

< p>
1

.参保大学生患糖尿病、尿毒症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原发性高血


压病

2

3

期、

冠心病 心肌梗塞后、

帕金森氏病、

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抗排



2



斥反应用药等特殊门诊慢性病的 ,经本人申请,填写《特殊门诊慢性病申报


表》,提报患者近一年内三级以上定点医院住 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


报告单,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大学生特殊病 种鉴定后,报送


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实行年度最高限额管理。


2

.参保大学生因糖尿病、尿毒症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等门诊 特殊病


种,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规定


的报销比例进行补偿,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 /p>

大学生凭学生证和大学生医疗保险

IC

卡直接到认 定本人特殊门诊慢


性病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 医药


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补偿部分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报销,

按规定需个 人负担


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八、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1< /p>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

300

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 按


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

30000

< p>元。


医院等级


补偿比例


医药费用


起付标准至

8000

元(含

8000

元)


8000

元至

13000

元(含

13000

元)


13000

元以上


55%


60%


65%


50%


55%


60%


45%


50%


55%


35%


40%


45%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以外医院


参保大学生年度 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达到最高补偿限额以上的,

享受城


镇居民同等高额补 偿待遇,最高补偿限额以上的医药费按

50%

标准补助,


年度最高补助限额

30000

元。


2< /p>

.大学生参保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享受城镇居民同等高额补


偿待遇 。

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药


费中 个人自负部分达

15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上的部分补助

20%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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