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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职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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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3日发(作者:武兆发)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职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 于新华学院所有职工。

通过对试用期职工的


规范管理,

选 择适合学院岗位需求的人员,

为试用期职工转正录用提


供依据。



第二条: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


原则。综合职工素质、能力、潜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三条:员工试用期原则为

3

个月。


第四条:试用职工入职后认真学习《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制度汇

编》



第五条:

试用期职 工上岗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分配工作任务

(工作


任务是试用期考核的重要依 据)



第六条:试用 期职工考核项目包括:人品素养、工作实绩、实践


能力、专业知识和协作能力等。



第七条


:试用期结束,由学院办公室与用人 部门组成考核组实


施考核工作。

职工应向所在部门上报试用期工作总结,

接受所在部门


打分、考核。试用期职工原则不参加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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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考核结束,由试用职工所在部门向考核 组报据考核情


况,提出考核意见,上报院务会通过。



第九条: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合格和 不合格两个等级。

合格:

符合该岗位所要求的


素质,能按 要求完成具体工作。不符合:距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差距


较大,部分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 ,有迟到、缺勤的现象。



第十条:考核结果处理



1.

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第十一条:考核要求:



1.

试用期职工在试用期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2.

部门必须按照实际情况,严格要求试用期员工。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新聘职工试用期考核表(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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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0-12-13 19:40,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35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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