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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厦大研〔2018〕78
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切实
增加博
士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保证硕博连读选拔工
作,进行硕博连读选拔的培
养单位应制定实施细则,内容应
该包括选拔标准与程序、考核内容、方式与要求等。实施
细
则须向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坚持择优选拔
原则。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
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各培养单位录取
时,硕博
连读考生和其他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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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各培养单位对于申请硕博连读学
生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品
德和学术能力。
4.坚持质量标准原
则。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
行培养。
其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二、选拔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象为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在学
硕士研究生
(含专业学位)
。博士入学考试采用申请- 考核制
学院的三年级硕士生不能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完成规
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
和科研能力(培养单位应在选拔工作实施细
则中针对学术型
和专业硕士学位分别制定具体的选拔标准)
。
三、选拔程序
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
究生资格
申请书》
,
经招生专业的
2 p>
名专家推荐,
在规定时间提交培养
单位进行考核。推荐专家原
则需有
1
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
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
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
有
1
名博士生导师,则 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2.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小组成
员不
少于
5
人(含
5
人)
,成员可由各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
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
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
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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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方式进行。
(1)思想品德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
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
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
层党委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