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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
暂行办法
(试行)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更好地贯
彻因材施教
,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进一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
拓宽知识面,
提高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
发挥学校办学的优势和特色,
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
经学校研究决定,
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 试
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一、双学位、双专业的界定
1
.
双学位是指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
又完成不同学科门
< br>类另一个专业的学业,
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而获得的学士学位。
双专
业是指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在同一学科门类或不同学科门类中)
修
读其他另一专业。
跨学科门类修读双专业的学生一定同时修读了双
学位,
在同一学科门类修读双专业的学生,不能授予双学位;
2
.双学位、双专业开设课程为该专业主干课程,课程总学分要
求根据不同专业要求约为
70
~
80
学分(含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设 p>
计、论文和相应的实践环节)
。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1
.双学 位、双专业培养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2
强的自学能力,申请
前主修专业未有不及格课程;
3
.符合招生专业的修读条件
。
三、
专业及课程设置
1
.
双 学位、
双专业的设置及招生人数由有关学院与教务处共同商
定,每年春季
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
.双学位、
双专 业的课程设置必须包含该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培
养计划由主办学院制订后,报教务处审批
。
四、报名与缴费
1
.双学位、
双专业由教务处在每年秋季组织选拔,学生根据各专
业报名条件自愿报名;
2
.
符合报名条 件的学生,
在校期间只能限选一个双学位、
双专业。
学生
前往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填写报名申请表,
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签
署意见,
转双学位、双专业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3
.由教务处通知取得修读资格的学生及相关学院;
< /p>
4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
[2010]1582
号文件通知,修读文科(文、
史、哲)每生每学年学费
3500
元;修读文科(经、管、法、外)每
生每学年学费
3800 p>
元;修读理工科(Ⅰ)每生每学年学费
4000
元;
< br>修读理工(Ⅱ)每生每学年学费
4200
元,学制
2
年。双学位收费按
学年收取,一次缴清。未按期缴清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双学
位、辅
修专业学籍。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习,所交当年学费一律不退。
五、教学管理
1
.双学位、< /p>
双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
校的正常管理体系;<
/p>
2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课表编排、毕业资 格审查、
学位审核及证书发放等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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