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院系学生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p>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院系学生会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 /p>
度,提高执行力、凝聚力和创新力,充分发挥院系学生会作用。结合新形势新任
务要求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 学院学生会采用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第三条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院学生 会直接受院团委和院党委领导,并对
院党委和院团委负责。
各系学生会直 接受系团总支、
系党委和院学生会领导,
对其负责。
第四条
科技学院院系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务实高
效、无私奉献、团结奋进,努力造就思想素质过硬、用科学知识武装的社会主义
现代
化新型人才。
第二章
学代会和主席团会议
第五条
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是院系学生组织的最高议事机构,学代会每年举
行一次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代会主席团会议行使议事职责。
第六条
学院学 代会主席团由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各系
学生会主席以及各系团总支副
书记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学代会主席团会议每月召开两次,由院学生 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会议形成的决定,院学生会主席应向院团委
书记报告。
第三章
院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并
p>
第八条
院系学生会设学习部、文艺部、生活部、自律部、外联部、体育部 p>
等部门。
第九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1
、学习部:与学院教学管理部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向教
< br>务部门或有关系反映学生学习中的问题;组织好院系的英语、数学、计算机、电
子
、力学、写作、演讲等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学习经
验交流活动
;每月组织一次各班学习委员座谈会,了解情况,布置工作;对学习
困难的学生组织开展
帮扶活动;协助外语教研室开展“英语角”活动。
2
、文艺部:组织文艺 活动,丰富大学生活,陶冶情操,增强艺术感悟力;
做好五四晚会、元旦晚会、毕业生毕
业晚会等节目的筹划;
组织好每学年度的
“十
佳歌手”大
赛、素描大赛、
书画大赛、
艺术设计大赛等赛事;
各类合唱比赛教 唱、
指挥、伴奏等人员的安排与指导工作。
3
、
生活部
:
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同学们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p>
或上报给主管部门;
不定期进行学生生活区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
及时处理
确保生活环境
优美整洁;定期组织检查
、评定各班的卫生工作;负责学生卫生大检查工作,搞
好学院的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做好
各种应急性卫生扫除工作;
加强校医院的联系,
搞好季节性医务防治宣传
;
协助有关部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
生活方式。
4
、自律部:具体负责学生纪律工作;建立和健全学生纪律检查组织机构, p>
做好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常规检查工作;
认真制定学院 纪律考核标准,
并
组织实施,
促进各班的班风建设, p>
监督考勤班长的日常工作;
协助班团搞好组织
纪律教育,
p>
强化全院同学的组织纪律意识;
指导各班搞好日常纪律工作,
并及时< /p>
进行量化评比;抓好院系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促进优良院风
系风的建设;
对院系组织、
纪律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 p>能够大胆合理地进行开
创性的工作;
经常向院系团委团总支汇报工作 ,
听取意见;
按时完成老师交办的
各项工作。
5
、外联部
:
对外联系扩大学院学生会及学院的影响 力,提高学院的知名度;
通过与企业沟通、谈判,积极争取“商业赞助”,为学生会举办
的大型活动募集
部分经费,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思想,促进校企之间的长期合作;
努力加
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树立院系学生会的良好的形象
,
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
系,并为学生会的发展提供资料、经验及方案;促进学生会
与外界进行学术、文
化、娱乐等方面的交流,引进企业、事业单位先进的文化和先进的管
理理念,树
立健康、进取、创新的良好形象;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各项活动。
6
、体育部:积极配合校、院开展的各项体育竞赛,组织好参赛活动,例如:
校运会、足球赛、篮球赛、越野跑等体育竞技活动;组织开展全院体育活动,例
< br>如早锻炼、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了解各班体育
方
面的情况,
并鼓励各班开展班内体育活动;
发现体育人才,
尤其对 每年进院的
新生,多加了解并鼓励其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组织好校运动会前运动员的选拔
、
集训等活动;积极配合院学生会其他部门的活动。
第四章
p>
院系学生会干部的产生和职责
第十条
院系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产 生
1
、院系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 式。
科技学院有志参加院系学生会工作的学生向辅导员递交个人申请表,
辅导员审核
经过
签署推荐意见;
然后院团委或系团总支负 责人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核筛选得出候选人名单;
最后提 交院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
选票过半数方
可任职。
2
、各系学生会委员换届选举须经院团委、院学生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新产
生的委员亦需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上任。
3
、在特殊情况下,院 系学生会学生干部也可由上级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
等形式产生。
4
、学生会干部任职时间一般为一年。
-
-
-
-
-
-
-
-
-
上一篇:南昌航空大学高数(下)历年试题
下一篇: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