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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
2017
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
2017
届毕业生:
p>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据
《中 央民族大学研
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005
年
< p>7月修订)》、《中央民族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
生培养方案的具体
规定》
、
《中央民族大学关于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
规定》、
《中央民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相关规定(试行)》(研发
[2011]2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2017
届研究 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安排
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对象
1.
2014
级应届毕业硕士(三年制)、博士研究生;
2. 2015
级应届毕业硕士(二年制);
3.
2015
级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三年制);
二、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一)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环节。
(三)
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条件见学籍办相关要求。
三、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及处理
201
7
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结果为
“
合格
”
、或
“
不合格
”
。审核结果为
“
合格
”
的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如学
位论文答辩通过,德、智、体达到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审核结果
为
“
合格
”
的研究生未完成
学位论文或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
准予结业,
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审核结果
为
“
不合格
”
< p>的研究生则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并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
理。
未按时参加毕业资格,且未办理学籍变动手续,按照审核结果为“不合格”
处理。
四、学院毕业资格审核时间及程序安排
1.
学院资格审核时间
2017
年 p>
2
月
27
日
——
3 p>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