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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各类奖助学金一览表
序号
奖助学金名称
金额
每年
4000
元,
评选时间
评选对象
评选条件
1.
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乐于助人,勇于
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
为人正
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
学习
刻苦,成绩优良(其中
1/4
必须是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
以上
条件均符合后,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其中
1/4
可
以不受此限制)
。
1.
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
2.
一年
1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 /p>
连
续
资
助
4
年。
每年
3
月份
公办二年级本科生
2
朱敬文奖学金
2000
元
每
学
年
6100
每年
3
月份
在校本科生
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
85
分以上,总成绩在专业前
5
名
之内。
1
、思想品德好。
2
、学习较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成绩良好,受助前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成
绩均在
70
分以上,
且未接受其他奖、助学金。
3
、家庭贫困。
1
、热爱祖国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为人诚实、作风
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学习勤奋刻苦,当年学业成绩
为同年级同专业前
20%
,或在省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挑
战杯中获得奖项(当年学业成绩无不
及格情况)
。
3
、孝敬父
母、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
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4 p>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
无不良生活习惯。
5
、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
心社会公益事业,
积极参 加社会公益活动,
一个学期不少于
二次。
3
庆宗助学金
元,
连续资助
4
年。
每年
3
月份
第一临床医学院在
校一年级本科生
在籍在读的本科二
4
信达博爱助学金
5800
元
每年
3
月份
年级及以上
大学生
(不含成人教育学
生)
p>
1
、一等奖,
每
人
奖
励
人
民币
4500
元;< /p>
2
、二等奖,
在校品学兼优、
家庭
每年
4
月份
经济困难的全日制
本科生
<
/p>
品学兼优,
一学年各门课程考试平均绩点
3.6
以上 且无不及
格课程,
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可申请何崇本 助贫奖学金
一等奖;一学年各门课程考试平均绩点
3.0-3.5
且无不及格
课程,
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何崇本助贫奖 学金二
等奖;
一学年各门课程考试平均绩点
2.4--2 .9
且无不及格课
程,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何崇本勤学奖:<
/p>
1.
由
于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正常经济
收入中
断,对学生学习、生活造成严重困难者;
2.
该 生家庭因遇
天灾人祸致使经济条件恶化,难以承担就读费用者;
3.
该
生因不可抗拒的其它因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p>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团
< br>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
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
表现突出。
2
、热爱中医学,立志传
承和发扬祖国中医学
事业,学习勤奋刻苦,无补考课程,当
品学兼优、
家庭经济
困难
(须在贫困生数
据库)
的全日制在校 p>
每年
4
月份
本专科二年级及以
上中医学专业大学
生。
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
25%-50%
。
3
、家庭经济困难,
生活简朴,本人无
不良生活习惯。
4
、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
感和正义感,热
心社会公益事业,
奖学金获得者需加入校爱
5
、同等条件 下具备以下
情况可优先考虑:
(
1
) p>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质
量的论文。
(
< p>2)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如全国或江苏省大
学生英语竞赛)和科
技创新作品竞赛(如“挑战杯”全国大
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江苏省大 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
中
取得较好成绩。
(
3
)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种由官方、
权威性民间机构正式举办的
艺术、
文化、
体育比赛中取得较
好名次。
5
何崇本助贫奖学金
每
人
奖
励
人
民币
3500
< p>元;
3
、勤学奖,
每
人 p>
奖
励
人
民币
2500
元。
1
、一等奖,
每<
/p>
人
奖
励
人
民币
4000
元;
2
、二等奖,
6
何咏虹助贫奖学金
每
人
奖
励
人
民币
3000
< p>元;
3
、三等奖,
每
人 p>
奖
励
人
民币
2000
元。
(一)诚实守信,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
(二)遵宪守
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学校任何处分;
度端正,
成绩优良。
各门必修课学习成 绩学分平均绩点不低
于
2.5
,
单科成绩 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
1.5
,
以等级制折算不
低于
2.5
,综合排名位于同级“精诚计划”班的前
50%< /p>
;
(四)具备(一)
、
(二)
、
(三)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
1.
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单位 组织的“挑战杯”系列竞赛、临
床技能竞赛、创业大赛等学术科技活动,成绩优异。或在
校
级以上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科竞赛、创业竞赛、临床技能
大
赛等活动中获奖者。
2.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题或大学生创
新训练计划研究,
在其中承担主要研究任务
(校级课题需排
名前三,
省厅级以上课题需排名前六)
。
3.
积极开展学术研
究,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论
文。
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其它专利者。
5.
其它具有突出业
绩者。
每
每
年
资
助
5000
元
人
民币,
直至本
科毕业为止
。
全日制公办中医中
每年
9
月份
药专业二年级的本
科生
1<
/p>
、热爱中医、中药文化,并致力于中医、中药发展事业,
并在毕业后继续从
事该专业工作;
2
、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3
4
、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 br>同时,江苏北部、国家西部地区贫困生可优先考虑。
7
“精诚计划”奖学金
1000
元
每年
5
月份
医学
“精诚计划”
班
四年级学生
8
上元堂博爱助学金
特等奖:对高考投档分在江苏省理
科排名前
500
名;文科排
特等奖
300 00
元
,
一
等
奖
凡江苏省报考我校
每年
9
月份
< /p>
本科一批专业且被
我校录取的本科新
生<
/p>
获得特等奖的考生人数,
按高考成绩排序后的理科考生第 三
名至第十名;文科考生第二名至第三名。三等奖:除去获得
特
等奖的考生人数,
按高考成绩排序后的理科考生第十一名
1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
创
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
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
10%
,且没有
不及格科目。
2
、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
1 0%
,
但达到前
30%
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
级)
全日制本专科学
生中特别
优秀的学
每
人
每
年
生。< /p>
本硕连读或本硕
每年
10
月份
博连读的特殊学制
学生,从入学第
6
年
开始不再具备高校
国家奖学金申请资
格。
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
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
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
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
如下:
(
1
< p>)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
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
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
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p>
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
2
)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
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 p>
、
EI
、
ISTP
、
S SCI
全文收
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p>
。
(
3
)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
显著成绩,
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
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
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
奖励。
(
4
)在 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
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
鉴定)
。
(
5
)在
100
00
元,二
等奖
5000
元,
< p>三
等
奖
1000
元。
名前
500
名的考生,进档后保证予以录取, 录取时满足第一
专业。一等奖:除去获得特等奖的考生人数,按高考成绩排
9
新生奖学金
10
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p>
一次
性全额发放。
体育竞
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
生参
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集体项目前
二名;高水平运动
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
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集体项目 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
队员。
(
6
)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
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
参 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
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 /p>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
国优秀学生干部、
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全国十大杰出青
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
荣誉称号。
每
生
每
年< /p>
3000
元,
具体
可分三档:
p>
一
档
4000
元,
二
档
3000
元,
三
档
p>
2000
元。
每
人
每
年
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
每年
10
月份
级)
全日 制本专科学
生中品学兼优的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年
10
月份
家境贫困而有志的
统招本科生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p>
遵守宪法和法
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在校期 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5.
3.
品行端正,
乐于助人,
勇于奉献;
4.
优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
学习勤奋,生活俭
3.
诚
全日
制本专科学生
每年
10
月份
中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生。
1.
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诚实
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
11
国家助学金
12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一次
性全额发放。
每
人
每
年
13
伯藜助学金
4000
元, p>
连续
资助四年。
. <
/p>
一等奖
:
必须修满当年学分,每年必修课无不
及格现象,
行为规范测评为优;
各科学习成绩学分平均绩点
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前
5%
,
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
2.5
点,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
3.0
点
(
非学分制专业比照学分
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算,以下同<
/p>
)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及
格及以上等
级,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还须为合格。2
.
二等奖
:
必须修满当年学分,每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行
为规范测评为优;<
/p>
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中
处于前
12% p>
,
单科成绩以学分制折算不低于
2.0
,以等级制折< /p>
算不低于
2.0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 及格及以上等级,有
综合奖,
占学
生
数
的
30
%,
金额 每
生每年
8
00
-
2
5
0
0
元。
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还须为合格。3
.
三等奖
:
必须修满
当年学分,
每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
行为规范测评为良以
每年
10
月份 p>
在校本、专科学生
上;各科学习成绩平均
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前
35%
,
单科成绩不低于<
/p>
1.5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达及格以上等级,< /p>
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还须为合格。
4
.
校级优秀学生干
部奖: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学生工作成绩显著的班、团
以上学生干部
(
以学生数的2%计算
)
,
可与一、
二等奖兼得。
单项奖:1
.
学习成绩优秀奖:修满当年学分,必修课无不
及格现象,
在同年级同班级中处于前
5%
,单科成绩以学分制
折算不
低于3
.0
,
以等级制折算不低于3
.0
,
行为规范和体
育测评均合格,
外语成绩达到国家 要求,
未获综合奖者。
2
.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
:
修满当年学分,必修课无不及格 现
象,班、团小组长、宿舍室长以上的学生干部
,
智育测 评在
本专业前
50
%
,
各 单科成绩绩点
1.0
以上
,
在社会工作中对学 p>
生集体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
行为规范
测评为优,体测合格,可与综合奖一、二、三等奖
14
人民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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