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筚路蓝缕
开创电力教育先河
1956.1
创建长沙水力发电学校
新中国建立前,
湖南电力行业没有一所学校。
1956
年,
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确立。
从此,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
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毛泽东
选集》第
5
卷第
6
页)。因此,我国教育事业从< /p>
1956
年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56
年高等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为适应第二个五年 计划对中等专业干部的需要,在最近三年内,中等专业教育要加速发展。在
这种历史条件
下,湖南境内的电力中等专业教育事业便应运而生。
根据“水
利是农业的命脉”
、
“电力是工业的先行”的方针,电力工业部于
1956
年
1
月
25
日下文决定,
新建长沙水力发电学校,设置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钻探”两个专业。
3
月份成立学校筹备处,在长沙市城南路 p>
30
号办公。在筹备处主任于斌的带领下,以“革命加拼命”的精神开展工作,一面抓 基建,一面
组建教职工队伍,一面开展招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结束了筹建处的工作。
当年
8
月
20
日学校办公地点迁到金盆岭义山上的 新校址。
9
月
1
日学校举行首届
< br>新生开学典礼。这时,全校按计划开设两个专业,共
10
个班,实际到校< /p>
446
名学生,教职工
108
人,校园面积
93.4
亩,建筑面积
1.39
万平方米。这就是学校 p>
初创伊始的规模。
长沙水力发电学校在筹
建过程中,电力部曾于
1956
年
8
月
< p>11日通知,将长沙水力发电学校改名为长沙地质钻探学校。这个校名涵盖了学校的专业名称 ,但没
体现电力系统的办学特征。同年
9
月
4
日,电力部又通知,长沙地质钻探学校复名长沙水力发电学校。
1957 p>
年,学校专业设置不变,共招生
84
人。这一时期,
< br>担任书记的有于斌、崔富生、叶自培,担任过校长的有于斌、陶寓言。
1958
—
1965.
升格、调整
三易校名
这个阶段,三易校名。由部属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为省属普通高
等学校后,又调整为部属中等专业学校,即长沙水力发电学校→湖南水利水电学院→湖南电力学
< br>院→长沙电力学校。
湖南省委根据我省水利资源开发的
需要,于当年
8
月将长沙水电发电学校升格为湖南水利水电学院。湖南水利水电学 院保留了中专专业,并附设中
专部,实行“大学与中专并举”。
1958
年招生的中专专业,除原有的“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和“钻探”两个专业外,还增加了“中小型 水电站”
专业。
1959
年
1
< p>月,省水利水电局与省电业局合并,成立省电力工业局。湖南水利水电学院归省电力工业局领导。< p>4月
7
日,学院改名为湖南电力
学院
。
1959
年
4
月
8
日,省电力技工学校中技班
309
名学生并 入湖南电力学院中专部。
按照省电力工业局
6
月份的批复,湖南电力学院中专部于
1959
年增设水利工程建筑 、动力装置和运行、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
3
个专业。同年
8< /p>
月,中专部
的中小型水电站专业改为水电工程建筑施工专业;水文地质与工
程地质、钻探两个专业合并为地质勘探专业。
1960
年
8
月,中专部动力安装和运行专业改为电厂热动装置。
1960
年
12
月湖南水利水电学校并入。
1962
年
7
月起,湖南电力学院改 为长沙电力学校,交水电部领导;原湖南电力学院的水利专业划归湖南省仍办湖南水利学校。湖南电力学院改名为 长沙电力学
校之后,水电部于
1963
年
7
月下达《关于所属中专技术学校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的调整方案》,长沙电力学校规模为
960
人,设置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电
力网及电力系统、财
务会计
3
个专业。这
3
个中专专业直到
< p>1965年,连续招生。
艰苦岁月。由于
反右斗争扩大化、“反右倾”的错误和“大跃进”的浮夸风,学校同国家一样陷入巨大困境。大批职工下放;专业
、学制、规模多次调整,中
专
7
个专业调整为
< p>3个专业,
5
个本科专业和
2
个专科专业停办,
6200
人的规模调整为
960
人;为度过暂时困难,将家在农村和城镇的中专在校生分别放假二
年和一年,放假期间保
留学籍不计算学历。从
1963
年开始,学校又逐渐恢复到正常发展轨道,走上了 重新崛起之路。
1966
—
1978.
部属转为省管
这个阶段,亦三易校名。学校由部属转为省管,即长沙电力学
校→长沙水利电力学校→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湖南省电力学校。
处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长沙电力学校的管理体制多次变化:
1968
年
9
月,省水利电力厅被撤消, 由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水电小组主持工作。
1969
年
3 p>
月,水电小组搬进原省水利电力厅大院,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
水电服务站。
水电部军事管制委员会于
1969
年
3
月至
4
月函商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同意,将长沙电力学校下放湖南省,由省水电服务站革命委员 会接管。
1970
年
6
月,省水电服务站改为省革命委员会水利电力局。省水电局于同年
8
月< /p>
27
日通知: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关于改革中等专业学校的批示精神, p>
长沙电力学校、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自
1971
年
< p>9月
1
日起合并为长沙水利电力学校,校址设在金盆岭。这是 两校历史上的第二次合并。
1972
年
9
月,省水 电
局又通知,长沙水利电力学校改名为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
1973
年秋,湖南水利电力学校根据“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 、学校复审”的方针,恢复招生工作。恢复招生之后,为了便于学校的管理工作,省水电
局于
1974
年
12
月
11
日批复,成立湖南水利电力学校黄土岭分校。实行一个学校两处办学。
1975
年又增加水利建筑工程、陆地水文、农村小水电、电力系统
继电保护四个专业招生
。
1976
年再增加小火电专业招生。
1978
年
8
月
23
日, 省革委会下发《关于恢复、新办和调整
10
所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其中将湖南 省水利电力学校分为湖南省电力学校和湖南省水利学校。
湖南电力学校保留了如前所述<
/p>
10
个专业中的电力类
6
个专业。这是两校历史上的 第二次“分家”。
1979
—
1982.
走向春天
1976
年
10
月结束“文化大革命”以后,
1977
< p>年恢复了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
1978
p>
年
10
月,湖南电力学校开办大专班,设置专科专业
3
个,即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电厂热能动力设备专业、电力财务会计专业。当年共招生
160
人。
开办大专班,为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奠定了基础。
1979
年至
1983
年,大专班除电力财务会计专业停止招生之外,其余
2
个专业每年招生。
1983
年尚未毕业的大专班学生由长沙水电师院继续培养。
1984
年
9
月
2 0
日,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在湖南电力学校基础上成立。至此,这个电力系统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 完成了从事中等专业教育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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