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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于
1952
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 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
高等学府之一
,
为自治区重点 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
级学科
2
个,二级学科
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 科
24
个,二级
学科专业
102
个,专业学位
8
个
(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 士(
MPA
)
、体育硕士、艺术硕士、
汉
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
。
2008
年我校成为开展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学校
。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
学
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
伍。现有博士生导师
28
名,硕士生导师
620
名 ,各类在读研究
生
4500
余人。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 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学校的
发展目标。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入读我校!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主要培养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授予
学术型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掌握某一专业
(或职业)
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 广
的专业知识、
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 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的
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授予专业学位。
二、招生名额
20 12
年计划招生
1100
余人(含学术型研究生
6 00
余人、专业学位研究生
400
余人)
,
包括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委托培养、
自筹经费等各种类型 研究生。
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
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 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1
年 p>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报考委托培养 和自筹经费的
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 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 或
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2
年
9
月
1
日)
的人员,
< p>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
业证书原件
(附复印件一份)
和至少
8
门国内本科 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
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
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 /p>
(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
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2011
年
11
月
14
日
)
前取得 p>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