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
对
2
: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
错
3
:大一上
25 p>
学分大一下
30
学分大二上
7
学分退学 警告
错
4
: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
对
5
:学校可以对人 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
对
6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
对
7
:休学学生应班 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错
8
: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
对
9
: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
错
10
:无故缺课< /p>
1/4
不得参加期末考核
错
11
: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
对
12
:未经请假连 续
2
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
对
13
: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 /p>
2
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
对
14
: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
对
15
: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错
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
对
17
:不及格者有
2
次补考机会
错
18
:补考及格按照
60
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 按照实际得分计入
对
19
:
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
实习期间请假未 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
岗位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对
20
: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 两种,均采用
5
级记分制
錯
21
: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执
对
22
: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
錯
23
:自修整门课 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
错
24
: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错
25
: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 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
对
26
: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
对
27
: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9-10
月进行
对
28
: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 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
对
29
: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
對
30
: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错
31
:
< p>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
3.2
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
4.8
万
对
32
: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
对
33
: 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为载入系统
对
34
: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 项
3
种
错
< /p>
35
: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 /p>
对
36
: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
错
37
: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 括
blablabla
对
< br>38
:同学甲参加二课累计获得
3
分乙同学
6
分都视为
4
学分二课学分
对
39
:
SRTP p>
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blablabla
对
40
:
思想品德的评 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致則按照紀實不一致對紀實進行調整
錯
41
:一等奖学金比例 p>
3%
奖励金额
6000
错
42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 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和励志奖学金
错
< /p>
43
:成绩单记载原始学分成绩系统内部照转换后的成绩计算绩点
对
44
:参 加学校礼仪文化交流宣讲满一年可获得
1
分二课分数
对
45
:国奖外设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可以见得
错
46
:大一新生不能评任何奖学金
錯
47
:申报纪实和宿舍纪实分别占纪实评价结果
50%
錯
48
:知识水平评 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单项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
對
49
:学业评价结果可作为评奖评优 推荐对外交流面试研究生等主要依据
对
50
:对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转换分两次完成
错
5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对
52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
错
53
处分决定应有选择的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错
54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錯
55
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
错
56
尚未完全失去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
錯
57
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财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
对
58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
错
59
处分决定送出后,学校将采取适当方法在校内予以公布:
对
60
学长辅导计划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实施:
对
61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一年按
12
个月计):
错
62
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三种:
错
63
对于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学杂费的学生,学校可以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对
64
“文明寝室”在评比时,“免检寝室”优先:
对
65
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之一:
对
66
推荐到外校而未被录取的学生,若再报考浙江大学研究生:
对
67
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错
68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会被载入校志:
错
69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如实陈述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
錯
70
学生如将学生证和校徽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
对
71
未经批准,在学校内组织、代理旅游业务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对
72
诈骗公私财物
4000
及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
错
73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 学费补助申请金额不超过
4800
元:
对
74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一次金额不超过
2000
元:
对
75
在寝室内将水倒入垃圾桶中属于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对
76
学生每年注册?次;分别安排 在:
2
,秋春;旷课;
2
;注册
77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主修专业课学分绩 点;主修专业课程学
分;
5.0
,
0
78
重修课程?学分绩点统计;?选重复课程:不列入体育不计入
79
?或?者可以申请缓考: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
80
主修专业确认分?和?两个阶段:
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大类内主
修专业预确认第一学年五月初
p>
__
未知
__
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学年
10
月中旬
81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不足?学分的:
12
二
82
学生主修专业预确认时;党申 请人数低于专业容量?
%
时:
90 90 90
83
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修读不少于?学分的外语类课程:
71
84
学生应于开考前?分钟进入考场:
15 2030
85
为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每一选课周期选读?学分:
25 15 40
86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
87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
与退学的
88
学满?以上退学的学生,肄业:
1
学年
89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90
新生应凭?和有关证件:学校录取通知书(信息应与身份证相符) 书面形式附有相关证
明
2
周
91
学校实行?学期制:
4
春夏秋冬两长
92
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按每天?计算旷课时间:
4
学时
93
实验、实习环节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数:
1/3
94
政治理论课、?等必修实践环节不得申请自修: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毕业论文
95
缓考课程的成绩一般按:期末考试卷面课程原任课教师
96
学生主修专业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入学??:一年后两年内
97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应由?申请:本人因病因生育
1
年
98
学生在读期 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中学分不足?给予?;
累计学分达到?除外:
12
退学警告
20
99
在读期间学满三年;或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应予退学:
80
100
退学学生应在退学决定书送达后?:一周
不得
101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要申请学位者;应由?:本人
2
所在院系
102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论:缺考不通过
0
计入
103
学生被退学警告后;后续学期学分修读良好?:
20
104
学校对学生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情况进行毕业审核,
对所获?总学分少?学分以内:
15 15
结业结业
105
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
1 16
一个长
5
106
参加“
3+1
”项目的学生需完成并达到:总学分
主修专业教学计划
95%
107
各类奖学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下学期
108 __
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
109
学业优秀奖学金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中第
16
条:
8% 15%
110
在经济困难生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批评教育
纪律处分
111
NSEP
的中文全称是: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112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3
我校的助学体系是以
__
为主体: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俭学
114
根据困难程度,我校经济困难生设置为:特殊困难
困难
115
“长时间实习”特指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的时长:三个月
116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独立工作
创造能力
思想品德水平
综合素
质
117
参加“求是大讲堂”活动满:
10
118
SRTP
的中文全称是: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119
GPA=
:
Σ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
学年总学分
120
总学分绩点
=< /p>
:
Σ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121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
知识水平
综合能力
身体素质
122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
8000
123
浙江大学本科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的奖励办法是:荣誉证书
5000
124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
凡发现由弄虚作假等行为:
撤销其所得奖项
追缴已发奖学金
予
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125
社会工作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 1000
126
社会实践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
2 1000
127
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 1000
128
学业奖金用于奖励:学习努力
成绩优秀
129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学业奖学金
文体活动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
工作奖学金
130
学生学业评价按其内容不同:第一课堂学业水平
研究与创新能力水平
社会实践
社会
工作
文体活动
131
凡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规定等级奖:推荐免试研究生
13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计分标准评定:
25% 55%
133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
134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从:当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135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
3% 2000 8% 1500 15% 1000
136.
遗失学生证的学生,必须 写明情况,提出申请:本科教育办公室
137.
浙江大 学学生违纪处分(
2009
)规定适用于: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 究
生。
138.
留校察看期为:半年或一年
< br>139.
对和两种处分;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前: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p>
140.
处分决定送达违纪学生后;违纪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
5
个
141.
学校设定经济困难 生思想教育专项经费:
NSEP
142.
集体荣誉称号有两种:先进班级文明寝室
p>
143.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44.
无理取闹;妨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严重警告留校察 看
145.
新生在每年月份提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9 1
146.
学校无息借款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生:
3200 0
147.
学生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
20
148.
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按小时,每小时不低于:
10
149.
按照专业学费的学年标准,第二学位:
9000
150.
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的学分计收:
75
151.
被授予浙江大学学生载入校志:求是荣誉奖章
152.
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一
153.
获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三
154.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
p>
155.
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留校察看记过
156.
吸食毒品者: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157.
违反教学管理规定;旷课次以上:
3
158.
留校察看期间继续违纪:开除学籍
159.
“新生之友”原则上:一
160.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专项补助包括:春节补助
161.
补办学生证,
校徽和火车优惠卡
:4 6 1012 2
当学期不发只在乘车区间盖章下学期的任意
162.
个人荣誉称号分四种:求是荣誉奖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163.
评定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