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的学费-读大学的学费
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促进学生个性发
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
理人
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2
、每个 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人数的
20%
。如申请
转出
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
20%
,按申请转出学生所修课程累计平
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
3
、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 人数,原则上按本专业一年级人
数
10%
的比例确定,转 入单独代码招生专业可不受此限制;对就
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控制转入人数。<
/p>
4
、考核要求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如拟转入人数少 于
公布计划数可只安排面试)
。
笔试的考核重点放在考核 学生专业
基础素质上。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
涉猎和了解、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
第二条
申请资格
1
、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一、本二批次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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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
规、违纪记录。
3
、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
、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单独代码招生和对口
单
独招生的学生分别只能在单独代码专业和单招专业范围内申
请转专业,其它专业的学生可
以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
实施办法
1
、每学年春学期第
4
周前,各学院将本院各专业可接纳转
专业的人数及考核要求报教
务处。
上报材料必须经分管教学院长
审核签字。
教务处审 核后于春学期第
5
周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
接受学生的名
额与考核要求。
2
、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于每学年 春学期第
6
周,向所
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