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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
“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
修订
)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加
“专升本”选拔
考试。
二、专升本选拔程序
(一)免试推荐。
对高职
( p>
专科
)
学生(含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役
,
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身心
健
康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录取。正式录取前
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
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经省
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
学习。
(二)考试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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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
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
在学校负责审核
,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
考生名单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同时,
各学校将按第
4
条计算
的专科阶段成绩
( 占
30%
部分)
和符合第
3
条奖励 加分的结果
(相
关材料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并报送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备查
)
,
在本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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