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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
2009-2010
学年度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 br>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
校全日制
在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以激励大学生勤奋
学习、努力进取,在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
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
暂行办法》
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结
合我校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定名额及奖励标准
1
、名额:
89
名
p>
2
、奖励标准:
8000
元
/
生
.
年
二、申请条件
(一)
在四川农 业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 /p>
1.
思想政治表现好。
热爱中国共产党,
热 爱祖国,
拥护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
乐于
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2009-2010
学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
部”
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
评成绩均在
80
分以上,且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
10%
,且
没有补考。
3.
外语成绩:
①
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 p>分
(以总分
710
分计)
,
艺体类本科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分
(以 总分
710
分计)
,
英语专业本科学生英语专业四 级成绩
≥
60
分(以总分
100
分计);
②
学习其它语种的学生外语结
业成绩≥<
/p>
85
分(以总分
100
分计)。
< /p>
4.
计算机成绩:
2007
级非计算机专业 学生通过国家或四
川省计算机二级,
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 三级考
试;
2008
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或四川 省计算机一级,
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2009
级学生
不作要求。
5.2010
年暑期社会实践受到院级及以上表彰者。
(二)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
,但达到前< /p>
30%
的学生,
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但
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 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
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
、
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
校、
本地 区产生重大影响,
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有助于树立
良好
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