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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挂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1 02:31
tags:

-

2020年12月11日发(作者:马定国)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 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


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


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

< br>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

?

201 3

?

19

号)

《财


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财


教?

2012

< p>?

342

号)

《财政部

< /p>

教育部关于印发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


理暂 行办法

>

的通知》

(财教

[2013]219

号)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财教

[2013]220

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

(财 教

[2013]221


号)

《四川省省 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省


属 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中国农业


银行四川省分行华安保险公司

四川分公司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国家助


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2013

?

37 7

)

等有关文件加大研究生


奖助经费投 入力度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统筹利用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


款、社会捐助等资 金,以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助学贷


款等形式全面构建研究生奖助体系。< /p>



第三条

依据 本办法申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必须是学制规定学习


期限内的四川师范大学在籍在读研究生 。




1




第二章奖助类别、比例和标准


第四条

研究生奖学金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三大项目设立,每 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奖励对象


品质表现好,

学习成绩优、

科研能力强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


若在全脱产非在职的申请人中不能评选出候选人,

再从非脱产在职的

< br>申请者中评选。


2

)奖励标准


博士生

30000

/

/

年,硕士生

20000

/

/

年。


3

)名额分配


每年根据国家下拨指标和我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人数的比例及


培养质量等 要素分配名额

,

各培养单位初选后报学校评审。


4

)考评要点


各培养单位在评审国家奖学金时,

要对参评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


况全面考评,

主要考评专业课成绩、

学术科研成果以及其他情况综 合


三大要点。考评权重为专业课成绩占

30%,

学术科研 成果占总考核分


50%

,学术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 学术论文(成果)

、发明创造


(艺术类的正规专业比赛获奖)

< p>等,

须经过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


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 p>学术科研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培养单位规定的


学生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之日, 其他情况综合占

20%

,主要考评


学生人品与才艺等其他 各个方面的情况,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


励的纳入考评计分。


5

)续评规则


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次年又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



2




研究生 ,

必须是各个方面成绩和表现都特别优秀,

各培养单位在考评

时不能再叠加该生去年已经用过的学术科研成果,

只计算其本学年度


(截止规定的上报申报材料时间)

的学术科研成果,

并报学校研究生


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方可参评。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奖励对象


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优秀研究生。


2

)奖励标准


奖学金等次


博士



一等


二等


三等


硕士



一等


二等


三等



3

)名额分配


按照规 定的比例划拨名额,

各培养单位初选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


学金评审工作领 导小组审定。


4

)考评要点


新生总体按照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奖励等级,

生源属于


985

高校和教育部 属

211

高校推荐免试且复试成绩优秀的新生 、


复试综合成绩排入该培养单位同期新生前两名的其他推荐免试新生

(研究生总人数不足

50

人的培养单位限取第一名)

导师和培养单位


特别推荐专业特长突出的新生,

经学校研究生奖 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


占硕士生总数


40%


总资助比例


占博士生总数


70%


各等次比例


20%


30%


50%


20%


30%


50%


资助标准


12000


10000


8000


10000


8000


6000



3




小组审定,入学即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纳入 学校本硕连读计划的学生,

在研究生学业阶段第一学年直接


享受一等奖学 金待遇。


二三年级研究生按奖励指标择优评奖,

名额分 配适当向基础学科


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并根据各培养单位综合管理< /p>


水平、

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数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对研究生论 文抽检不


合格率与匿名评审论文不合格率低于全校平均数的以及获评省级及


以上优秀论文数超过学校平均数的培养单位适当增加指标。


5

)续评规则


二、< /p>

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申请制,

已经获过学业奖学金的研

究生可以继续申请,

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生专业学习和科研表现等方面


综合考评结果确定奖学金标准。


3.

校长奖学金


1

)奖励对象


综合素质优异,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各年级研究生。


2

)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的奖励标准等于同一年学费的额度,

奖励面

< br>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

10%

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 年

5000

元,


用于奖励没有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一等的优秀


研究生,奖励面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

20%


3

)名额分配


按照奖励比例并参考生源影响面划拨名额,

各培 养单位初选后报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考评要点


新生以入学成绩为主并适当参考生源影响面,二、三年级研究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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