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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
试行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
和评价,
培养德、
育、
< p>体等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
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本方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与权重系数
学生全面素质
=
德育素质×
25%+
< p>智育素质×65%+
体育素质×
10%
二、德育素质评分标准
德育素质(满分
100
)
=
德育考评分
+
加减分
1
、德育考核标准表
项目
内容
评价
权重
计分方法
周期
大分
小分
政治态度
热爱祖 国,关心国家
(
含
遵
纪
守
大事,对党和国家的大政
法)
方针和政 策的态度,是非
观念,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的态度,上进心。
p>
法纪观念,遵纪守法和遵
守校纪校规的情况。
思想品德(含
集体观念和劳
动意识)<
/p>
讲究公德,文明礼
学年
30
貌,爱护公物,维护公共
利益和校园秩序
和不良现
象作斗争,批评与自我批
评,待人态度。
集体责任感,
为同学
服务意识,担任社会工
作
的态度。
参加公益劳动,
打 扫教室、
宿舍、环境卫生的态度及
宿舍卫生状况。
生活俭朴、
节约水电、不浪费粮食的
情况。
1
学年
20
10
出现违反纪律
现象,每出现
一次扣
0.5
分
10
9
出现一次破坏
公共卫生等现
象扣
0.5
分,
9
宿舍不整洁干
净,浪费水、
12
p>
电等情况,一
经发现扣
1
分
学风表现
对待学习 的勤奋程度,上
课听讲与完成作业情况;
早读和自习情况;
p>
学年
20
20 p>
上课不认真听
讲,迟到、早
退、旷课发现
一次扣
1
分
两课学习
考试考查平均
成绩×
40%
学年
30
按考试成绩计
算
2
、附加成绩及扣分:
(
p>
1
)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家、集体、公民利益等方面能挺
身而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成绩突出者,根据表现加
10~50
分 (需报政法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
2
)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校级
< br>加
9
分,院级加
6
分。被评为“优秀团员”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
的,校级加
6
分,院 级加
4
分。
(
3
)担任社会工作满一学期,工作认真负责,做出一定成绩的,可根据工
作情况加
分(工作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学院团委副书
记,加
8~12
分。
学院学生会正、副
部长,学院团委正、副部长,系学生会正、副主席,系团
总支副书记,系学生党支部正、
副书记,加
6~9
分。
系学生会的正、
副部长,团总支委员,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
学生管理组织如学生宿管会的
队长,加
4~6
分。
学院、系学生会和
班委会、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固定成员、干事、学生
宿舍舍长,学生管理组织如学生
宿管会的固定成员加
2
分。
凡身兼多职者,按其最高职务加分,不累计加分。
(
4
)在“文明宿舍”建设中,凡院级卫生检查得优秀的宿舍每个成员每次< /p>
加
0.5
分。
(
5
)有以下情况者,在思想政治素质测评成绩中扣分:
①两课学习成绩、军事训练考核不合格者,扣
10
分。
< p>
②无故拒不担任社会工作,
不接受学院、
系组织交 给的任务,
或多次无故不
参加班、系、学院的集体活动者,扣
分。
2
<
/p>
③宿舍卫生差、乱,在院级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每次扣每个成员
5
分、
10
分。
④有酗酒
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尚不够通报以上处理者,按记录情况扣
10~20
分。
⑤受到学院、系通报批评的,分别扣
30
分、
20
分。
⑥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者
,按以下规定扣分:警告处分扣
35
分,严重警告处
分扣
45
分,记过处分扣
60
分,留校察看处分扣 p>
80
分。受党、团纪处分参照扣
分。
⑦煽动策划学生闹事或因其他错误,受到治安处罚者扣
30~60
分。
三、智育素质评分标准
智育素质(满分
100
)
=
智育考评分
+
加减分
1
、智育考核标准表
项目
内容
评
价
周
期
学
年
计分方法
文
化
课
学
习成绩
必修
选修
< br>考
试
分
=
(
A*m +A2*m+
…
.+An*m/k
)
*
100%
(
A
代表必修课、专 业选修课考试成绩,
m
代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
k
为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总和;考试成绩若为等级,则按以下方式计算:
优
良
-95
分,良
-85
分,中
-75
分,及格
-60
分,不及格按 p>
60
分计,并
按扣分规定相应扣分。
)
2
、
附加成绩及扣分:
(
1
)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院级学习竞赛获一、二、三 等奖、
优秀奖者,按以下标准加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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