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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排名武书连户口迁移 收入证明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1 00:54
tags:收入证明

-

2020年12月11日发(作者:乐黄日)


户口迁移

收入证明




户口迁移收入证明



户口迁移收入证明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 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


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 移。我国户口迁


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


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


别 。因此建议公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


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p>


●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 br>(1994

7

11

日< /p>

)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 br>实施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制度,对于保障国家户口迁移政策


的顺利实施,有效 地调控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


善户口登记管理的制度等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几年伪造户口迁移


证、户口准迁证

(

以下简称 “户口迁移证件”)情况突出,严重侵害了


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户籍管理工作。为了严密 和加强户籍管理,堵塞


漏洞,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保障户口迁移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 部


决定从

1995

1

1

日开始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件。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


一、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


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

)

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


1

6



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 ,暂由各盛自治区、直辖


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

(

系指市区,下同

)

、县范围的


户口迁移

;

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 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 业区等特定地


;

由农村迁往城镇

;

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


证。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 ,军人复员、转业,出境人员回国,


-

改人员被翻放和 劳动人员被解除劳动教养等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二、对需要办理准迁 手续的户口迁移,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


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 迁出手续,迁入地户口


登记机关凭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

;

对只使用户口迁移


证的户口迁移,如发现问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 当及时与迁出地


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沟通有关情况。

< br>三、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


效期限自签发之日 起不超过

30

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 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


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 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

40


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


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 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四、户口迁移证件的式样和技术标准由公 安部制定,各盛自治


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印制。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证件如果加印少数民族文字,证件式样


应当抄送其他盛 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2

6



五、户口迁移证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行政 区划为单位统一编


号,并根据所属市、县年度户口迁移数量,将户口迁移证件按照编号< /p>


划段分配使用。编号由盛自治区、直辖市的通用简称加

8

位 阿拉伯数


码组成,空位补“0”。如广东省户口迁移证编号范围为“粤迁字第

< p>
00000001

号”至“粤迁字第

99999999

号”;广东省户口准迁证编号范


围为“粤准字第

00000001

号”至“粤准字第

99999999

号”。


六、户口迁移证件保存期限为

5

年。

< /p>


七、公民申领户口迁移证件,应当交纳证件费。具体收费标准,


按 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

(

价费字

240

)

< p>的要求,由各盛自治区、直


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工本 费核算办法


制定。


八、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 健全户口迁移证件的运输、保管、使


用、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严防 丢失、被盗。


凡过去有关户口迁移证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 知为


准。


附件:


一、户口迁移证式样

(

)


二、户口迁移证填写和使用说明

(

)


三、户口准迁证式样

(

)


四、户口准迁证填写和使用说明

(

)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

1994

07

11


实施日期:

1994

07

11

(

中央法规

)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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