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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如何防范求职陷阱
求职陷阱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求职心切而采用的手段,
用
于骗取求职人员的财物、个人信息或者低廉甚至免费的人工。
犯罪分子利用求职者急切的求职心态,进行的一些诈骗方式,招
聘会上的兼职推销,往往要附加诸如培训费等收费。根据最新调查,
有五成求职者在求职
包括兼职过程中遭遇过陷阱,招聘职位与实际
职位不相符对那个。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是
求职陷阱中的惯用伎俩,
比如说风险押金、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对于即将迈出校门,投身各场招聘会,来往于各家用人单位的
毕
业生来说,有必要增强对用人单位的认识,提高对职场陷阱的辨别
能力。如何找到一份满意工作而又不会掉入就业陷阱,我中心根据
历届毕业生的经历
,整理出十大就业陷阱,供各位同学参考。请务
必在应聘时擦亮眼睛,慎而又慎:尽管求
职路上陷阱可遇,但并不
至于“防不胜防”。
当心“三无”黑职介
市劳动监察总队
执法人员发现,目前很多“黑职介”对求职者收
取所谓“上岗费”,金额在
300
元至
4000
元不等,远远超出了物价
< br>部门所规定的中介费限额,而市物价部门关于中介费的规定中,根
本没有“上岗费
”一说。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徘徊在这些“黑职介”周围的打工
者,通过职
介机构求职时,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
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
业务。与
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时,要看单位是不是给办理相关证件、
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
,增强辨别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
当心“搜刮式试用期”
有一家饭店,
一次招聘了
80
名服务员、洗碗工和收银员,招聘
时规定
薄薪试用
3
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不到
3
个月,大 部分人员
就都被解雇了。随后,该饭店故技重演,再次使用“廉价劳动力”,
试用期变成了企业对用工人员的“搜刮期”。
而
这些企业解雇人的理由大多来自其单方面的苛刻条件,如规定
节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请假
等等,至于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
谈起。
当心口头协议兑现难
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的投诉中,对“口头协议”的投诉占大
多数,它让求
职者有苦难言。在最初求职时,有些求职者认为,反
正试用期不过两三个月,口头协议就
行了。但那些存心欺骗求职者
的老板则利用这两三个月的试用期来让求职者“廉价劳动”
,随后
便以试用期表现不好等借口把求职者炒掉。至于这段时间的工资,
由于仅仅是口头协议,很容易出现纠纷,给多少工资似乎全靠老板
的“施舍”。
为此,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才能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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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投诉不必有顾虑
据劳动
保障监察人员介绍,近年来,在受理的举报投诉中,
60%
的人不敢留下
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他们主要是怕用人单位打击报
复。实际上,这种顾虑是没有必要的
,对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条例》
都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
进行投诉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有义务保护举报人,
为举报人保密
。
如果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被骗,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
诉,
也可拨打
12333
举报。
求职陷阱类型主要有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