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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2017
年护理硕士(MNS)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总则
同济大学的学校代码为<
/p>
10247,同济大学报考点的代码为
3103。本简章所指的护理硕士(MNS)
的专业代码为
105400,招生院系为医学院(代码为
11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
2017
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
指:符合国
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
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
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一般应
较全日制研究生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
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
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本 简章所指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
制。
根据教育部规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p>
定向就业的硕士
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
本简章所
指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就
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特别要注意学习方式和就业
方式,
考 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选择。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p>
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并且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
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
)
认证并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提交核验。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
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相关后果
由考
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
网上报名
与
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首先在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p>
日(每天
9:00
至
22:00)
,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或
< /p>
)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
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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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拟选
择同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p>
)
发布的《2017
年同济大学报考点报名须 知》
。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准确无误,政
审材料、录取通知书一律按上述
地址通过邮局挂号寄送。如因地址不详导致延误投递,相
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
“毕业证书编号”
时:
持境内学历的考生,
务必填写毕业证书上的
“证书编号 ”
或“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
。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务必完整填写《学历学位认
证书》的认证书编号(“教留服认**[****]**号
”)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
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
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
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将以下材料(统称“认证报告”,下同)交报考点核验:
持境内学历
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出具的《教育部
< br>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参考样张见附件
1,有效期不早于
< p>2017年
4
月
30
日)或《 中国高等教
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考样张见附件
2)原件,持境外学历学 位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网址:
)出具的 《学历学位认证书》(参考样张见附件
3)
。
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
符
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
应
(往)
届毕业生、
在 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p>
(往)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学、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
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
/p>
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
格
、
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 报考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
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发布的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
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好以下材料以备工作人员核对: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学历学位证书
(3)
未通过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认证报告。
报考者不得伪造有关证件。一经发现作伪,我校将扣留伪造的证件,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
< br>格或取消其学籍。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
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
段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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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到同济大学报考点进
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发布的 《2017
年同济大学报考点报名须知》
。
网上报名及
现场确认期间,我校将依据招生简章,根据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步核验,并
在同
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公布初步核验结果,请考生关注。
四、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
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
/p>
2016
年
12
月
15 p>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或
)下载打印《准考证》
< p>。《准考证》正反两面
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
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
成损失。参加复试时,仍需
携带《准考证》
。
2.初试
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见下表,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01 临床护理研究
02 护理管理
03 护理教育
研究方向
04
急危重症护理
05 社区护理
06 多元文化护理
考试时间
与
考试科目
12
月
24
日
12
月
25
日
8:30-11:30
8:30-11:30
(101)思想政治理论
(308)护理综合
14:00-17:00
(201)英语一
以上科目中,
“
(308)护理综合”的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参见《自命题科目参 考书目与考试大纲》
(见附件
4)
,其它科目均由教育部 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
机构组织编制。
3.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
定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复试安排,并在
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和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网
站(网址:
/
)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 br>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的报考 规定
者,不予复试。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时,
报名”的“2.现场确认”中要求的各项材料
以外,还须提供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可由 考
生原毕业院校出具,也可由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考
生复试时须参加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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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p>
(教学厅〔2010〕2
号)
)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
< p>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
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的具体内容由同济大学护理
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其中专业课考试内容为:
护理学,参考书目
为:
《新编护理学基础》
,姜安丽主编,第
1
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五、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
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教 育部有关规定给
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
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复试
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
拟录取考生应与定向就业
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
拟录取考生须按有关通知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文档和寄送政审材料。
六、学制、修业年限与学费
入学后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
课时间为周末与部分节假日;除同济大学特别说明以外,授课
地点为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
;
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
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
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学
制
3
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修业年限最长为
5
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
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p>
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拟按以下标准(待批)
:学费为人 民币
40000
元,按
学年分期缴纳:第一学年缴纳
p>
14000
元,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各缴纳
13000
元。
七、其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p>
有
关
招
生
信
息
、
成
绩
发
布
、 p>
复
试
通
知
等
请
留
意
查
询
同
济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
址
:
)
和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网站
(网址:
/< /p>
)
。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以上网站公布的相关信
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
2017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八、咨询方式
同济大学医学院护理硕士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四平路<
/p>
1239
号同济大学医学楼
508
室
邮编:200092
电话:
传真:
E-mail:yxyyjszs@
网址: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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