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管理系
2011
年博士培养方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门类)
(
2011
年
7
月修订)
一、适用学科、专业
: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工学门类)
p>
本一级学科不设二级学科,此方案适用于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研究方向,授工学
学位。
二、学制年限
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
4-5
年,普博生一般为
< p>3年,在职博士生可适当延长。
三、培养计划制定的主要原则与内容
博士生的
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课程学习计划由:
(
1
)公共必修
课程;
(
2
)学科专 业要求的必修和限选课;
(
3
)必修环节等组成。对外校及本校其 他专业考入的博
士生还需制定补修课程的具体内容及进度安排。课程学习计划一般在入学
三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完
成,论文工作计划在博士生进行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时完成。
p>
培养计划应考虑学科发展趋势的需要及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并使计划在以下
几个方面得到充分
的综合平衡:
(
1
)管 理科学的基础理论;
(
2
)适当宽度和深度的建设与房地产管理专 业知识;
(
3
)
一定的工程管理实践、计
量经济模型计算、设计能力;
(
4
)科学研究工作各主要环节所需 的能力;
(
5
)必要的相邻学科知识。
四、培养环节
博士生培养包括课程学
习,资格考试,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论文工作,最终学术报告,论文
答辩等环节。
p>
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具体课题,
并尽早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文献综述、选题及其意义、研究目的、主要研究< /p>
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等
。文献
综述应阅读不少于
30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且反映 所研究内容最新状况的文献,其中
50%
应为外文
文献。
选题报告会应在二级(或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
不少于
3
名教授(含导师)参加,并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 选题应聘请相关学
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选题报告,以保
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系研究生业务办备案。
论文选题可由学生自己选题,也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鼓励
博士生自己选择具有创
新性的研究课题。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指导教师的研究
方向和学术专长,从事交叉学科
课题研究的学生应申请联合指导教师,学生应选择指导教
师熟悉的研究领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
选题报告时间由指导教师自行决
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不少于
12
个月。
2
、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在课程
学习结束后进行,由系统一安排。按照土木工程学位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生资
格考试规定
》实施。
3
、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
开发能力,所获成果应在所研究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
,
< p>应能体现出作者在建设经济与
管理或房地产经济与管理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
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科
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实际工作时间应不少
于
24
个月。
4
、最终学术报告
在博士论文
工作基本完成后,最迟于正式答辩前
3
个月进行。最终学术报告会应由
< p>5名教授职
称的教师(含导师)参加。不通过者应在
3
个月后重新进行最终学术报告。
5
、论文答辩
自选题报告起<
/p>
12
个月后、最终学术报告
3
个月后,方可申请答辩 。应于答辩前
2
个月提交
5-7
份论文供
同行专家评阅(提交论文后方可领取评阅意见表)
,拟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隐
名评审,由研究生院直接送审。评阅意见应密封后交答辩秘书。答辩后应根据评阅和答辩意见修改
论文,
由参加答辩的学位分委会委员和导师负责签字后,
上交修改后论文存档
(未按要求修改论文,
不得报学位分委会)
。答辩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非本研究方向的学位分委会委员参加。
6
、发表论文
1
)工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提交的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与学位
论文内容无关的学术论文不能作为符合“发表论文基本要求”的论文。
2
)工学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论文发表基本要求”,可采取 下列方式之一实施:
(
1
)
至少在
SCI
或
SSC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
1 p>
篇论文,并在
EI
或
CSCD
或
CSSCI
收录的期刊上发
表
1
篇论文。
(
2
)
p>
至少在
E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
2
篇论文 ,并在
CSCD
或
CSSC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 /p>
1
篇论文。
发表在《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
上的论文,可以用于替代
1
篇
EI
收录的期
刊论文(详见附件)
。
3
4
)以上期刊、集刊的增刊不计。
7
、其他学术活动
博士生应积
极参加校、院(系)和研究所的学术活动,要求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少
于
p>
30
次。每次应及时填写“学术活动记录”
(网上下载)
,并由学术活动的主持人当场签字确认,
其他人不得代签或补签。每次报告均应有
p>
500
字以上的小结,且需经讲座负责教师和导师签字后交
系
研究生学术助理保存,申请答辩前交土木水利学院研究生业务办公室记载成绩。
1
)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
应及时填写
“ 学术活动记录”
,
并由学术活动的主持人当场签字确认,
其他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学术活动由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负责考核。
2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宣读自己的学术
论文。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作一次学术报告。鼓励博士研究生参与国际
学
术活动和国际交流。
8
、社会实践
具体要求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
。
五、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1
、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学科特点,达到坚实宽广的要求,着重学习数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前
沿理论。
2
、专业知识
p>
注意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
着 重掌握有关管理科学、
工程建设、
房地产投资与金融和优化决策等方面的
理论和方法。
3
、交叉学科知识
p>
可跨学科选择人文、社科、法律、经济及理工科研究生课程。鼓励选修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
以加强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
、 普博生:
总学分不少于
16
,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
11
。
(
1
)公共必修课程(
4
学分)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博士生英语(或其他语种)
(
2
)学科专业要求课程(不少于
7
< p>学分)
1
)基础理论课(
≥
3
学分,不少于
1
门)
?
应用随机过程
?
运筹学(
A
)
?
高等计量经济学
?
高级微观经济学
?
基础泛函分析
?
高等数值分析
?
高级微观计量经济学
(
90610032
)
2
学分
(考试)
(
90640012
)
2
学分
(考试)
(
60420094
)
4
学分
(考试)
(
60510024
)
4
学分
(考试)
(
70510123
)
3
学分
(考试)
(
70510113
)
3
学分
(考试)
(
60420144
)
4
学分
(考试)
(
60420024
)
4
学分
(考试)
(90510263)
3
学分
(考试)
(70510103)
(
70510063
)
(71010124)
(70910023)
(
70910062
)
(
70910052
)
(
70910013
)
(
70910082
)
(80910013)
(70660593)
(80910022)
(80910032)
(80910172)
(
80910062
)
(
80910092
)
(
80910112
)
(
80910121
)
(
80910131
)
3
学分
3
学分
4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3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
1
学分
2
学分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查)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2
)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课程(
≥
4
学分,不少于
2
门)
?
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与方法
?
决策理论
?
决策与对策模型方法
?
房地产经济学
?
项目计划与控制
?
项目人力资源和沟通管理
?
房地产金融与投资
?
区域和城市经济学
?
建设与房地产应用法律
?
比较国际私法
?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
?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
房地产投资项目评估与案例分析
?
项目融资
?
学科前沿讲座
?
建设工程担保
?
工程与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