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院系
240
法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030100
法学
研
究
方
向
1.
法学理论专业
:
①法理学?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③部门 法哲学
2.
民商法学专业?①民商法学基础理论
;
②知识产权法
;
③
知识产权战略?④
医药卫生法
3.
经济法学专业?①经济法基础理论?②经济组织与金融法?③工业产权与竞争法?④ 食
品安全与市场监管法
4.
国际法学专业?①国际知识产权法?②国际私法?③国际经济法?④国际法与全球治理
< p>?⑤欧盟法与欧洲一体化研究?⑦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①宪政建设与政治发展?②法治与政治制度建构
考
试
科
目
①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任选一门
②法学综合
③法理学、
民商法学、 p>
经济法研究、
国际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任选一门
招
生
导
师
单晓光
高旭军
蒋晓伟
刘晓海
师华
宋晓亭
孙效敏
严
桂珍
朱国华
朱雪忠
吕国强
田力普
殷啸虎
备
注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济大学
2013
年(考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12-11-19
同济大学
201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
2013
年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90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生
300
名左右)
。我校是国家建设高 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
2013
年博士生招生方
式
有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
、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一、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
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
;
⑵应届硕士毕业
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
⑶同等学力者
?
获
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截止到
2013
年
9
月)
;
?
取
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2005
年
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
;
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
国英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
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
?
进
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 规定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
(
以
我校硕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附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
)
;
?
近
3
年在国内外 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
(
含两篇
)
与 报考专业相关的
学术论文。
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报考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另须填写
《同济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并提供上述条件证明材料方可报 考,上述
报名材料须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⒊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⒋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即
1968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
适当放宽;
⒌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⒍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⒎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
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
p>
报名时须征得委
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p>
一旦录取,
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办
妥各种手续,
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 议,
造成不能录取
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⒏报考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
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
处。
(二)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
p>
、
“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三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
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⒈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
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的评定。
毕业时可自主择业,
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
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 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 p>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
原单位,
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即委托培养。 p>
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和优秀
奖学金的评定。
⒊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
定向培
养研究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毕业后 回定向地区或单位
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
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相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⒈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
2012
年
11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
报名考试费:
250
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xs cx/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
照片和报名材料(
历届生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应届硕士生的研究生证扫描件)
,
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同济大学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
⒉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招生处将电话通知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⒊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
15
日(
8
:
30
—
16
:
00
)
< p>,凭本人二
代身份证件、
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 p>
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
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