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
海
应
用
技
术 p>
学
院
沪应院科〔
2015
〕
1
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
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经校学术
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
/p>
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5
年
3
月
25
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 /p>
(
2015
年
3
月修订)< /p>
第一章
奖励目的
第一条
< /p>
随着我校科研经费总量、国家级科研项目、科
研获奖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为了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和学
科建设的发展,鼓励科研、教学人员积极争取高层次、高水
平的研究项目、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
平和
学术地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
服务,同时为了奖励取得突出、显
著科技业绩和成果的我校
教师和科研工作者、激励教师继续深入地开展科学研究,从
p>
而进一步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工作的内涵和质量,为人才培养
奠定基础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原则、对象和范围
第二条
奖励原则
1
.引领原 则,积极鼓励教职工创造符合学校发展内涵
新要求的科研成果。
2
.水平原则,积极鼓励教职工创造在学术界和产业界
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3
.分类原则,积极鼓励 教职工创造各层次、各类别的
科研成果。
第三条
奖励对象
< /p>
奖励对象:为本校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而且科研成果
署名为上海
应用技术学院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兼职
人员。
第四条
奖励范围
< /p>
奖励范围包括科研成果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
术著作、知
识产权及成果转化等,只限奖励上一年度获得的
成果。
第三章
科技成果获奖
第五条
提交材料的说明。含有奖项全称、获奖人员、
单位信息和奖励等级的证书
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交材料要求
信息明确,否则不予奖励。
< p>
科技成果奖奖励标准:获得国家级和省(市)部级奖励
的成果,学校按颁证
时间给予配套奖励。同一成果获得多渠
道同级别奖励者,只按获得奖项最高奖励额奖励一
次。核心
内容相同或相似,视为同一成果。与其他单位合作的获奖奖
项的奖励金额计算办法为:我校为排名第二的获奖单位时按
奖励额度的
50%
奖励,我校为排名第三到第五的获奖单位
时,按奖励额度的
p>
30%
进行奖励。奖励额度见表
1,2,3
。
表
1
:理工类科研成果获奖奖励标准
获奖类别
国家级
国家科学技术奖
等级
一
二
省(市)部级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其它省(市)部级科学技术奖
一
二
三
社会力量办奖
各类有资格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行业
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一
二
三
其他
1< /p>
、
各类没有资格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
社会力量办奖
2
、各类省(市)部所属委办级政府颁发
的科学技术奖
注:社会力量办奖是指根据当年度国家奖励办《社会
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已登
记备案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项。
奖励标准
/
万元
另议
100
50
20
8
8
3
1
2
1
0.5
一
二
三
表
2
文科类科研成果获奖奖励标准
获奖类别
人
文
社
科
成
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
果奖
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
等级
奖励标准
/
万元
另议
科学优秀成果奖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
决策咨询研究优秀成果奖、上
海市邓小平
理论与宣传部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
优秀成果奖
及其他省部级政府奖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级
学会评选的优秀成果奖
一
二
三
5
3
2
一
二
三
1.5
1
0.6
1
决策咨询类
p>
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
纳(需提交正式的采纳证明)
表
3
:艺术类成果获奖奖励标准
获奖类别
国家级
< p>全国美展
/
全国文联主办
/
文化部主办
/
中
宣部主办的展赛获奖
/
作品 被国家博物
馆、美术馆收藏
省部级
省
(市)
级政府 主办
/
上海市委宣传部主
办
/
< p>中国美协主办/
省(市)文联、美协
主办的展赛获奖
省部级博物馆收藏、美术馆收藏
等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0.5
0.3
0.2
0.1
奖励标准
/
万元
另议
社
会
力< /p>
相关的国家级行业联合会主办的展赛
量办奖
获奖,且被推荐为国家级奖项的候选作
品
委办级
省(市)部所属委办级政府主办的展赛
获奖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0.1
0.08
0.05
0.05
0.03
0.02
p>
注
1
:所有奖项均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同一 作品只奖励一次,奖金以最高
值为准;
注
p>
2
:所有奖项的定级以盖章或收藏证为准;
第四章
科研项目
第六条
纵向科研项目奖励:国家级、 省(市)部级科
研项目承担者,学校按项目级别给予一定的科研立项奖励;
重大项目的子课题,以项目批准单位正式立项通知书为准,
申报书上的承担单
位须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奖励额度见表
4,5
。
表
4
理工类科研项目奖励标准
项目
国家
科技
计划
国
主持单位
863
、
973
合作单位
863
、
973
前期研究专项
< p>
主持重大、重点项目
奖励金额
/
万
另议
另议
10
另议
备注
项
目
立< /p>
项
时
奖
励
50%
按期结项时奖
励另外的
50%
。< /p>
项目奖励额均不超
家
级
项
目
重大、重点项目合作单位
主持面上项目
青年基金
主任基金
5+
到款额
10%
8
6
2
过项目到款
表
5
人文类科研项目奖励标准
项
目
p>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
全国
教
育规划重大项目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
全国教育规
划重点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合作单位
另议
主持单位
另议
奖励金额
/
万元
备注
< /p>
项
目
立
项
时
奖
励
50%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不含单列学科
一般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一般项目
国家
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青
年项目)
< br>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含教育部专项、教育
部科普读物)
、国 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
部级重点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包含青年项目、
1.5
系列项目)
4
6
时
奖
励
另
外
的
50%
。
项
目
奖
励
额
均
< br>不
超
8
按
期
< p>结
项
上海教育科学重点项目
上海市决策咨询重点项目
上海市教育规划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部级其他项目
国家各委(办)项目
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及市级其他政府部门项
1
0.5
过
项 p>
目
到
款
目
横向项目(参照理工科办法执行,项目经费
标准
到位经费的
3%
按理工科的
40%
考虑)
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项目
上海市领军人才项目
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
按到
款经费
的
5%
奖励
第七条
为了鼓励教师服务社会,从事 产学研工作。奖
励按照实际合同到款统计(不含外拨经费和合作单位购买设
备款项)
。
表
6
服务社会奖励
类别
同一项目到款≥50
万
奖励
项目经费全部到款
50
万后,
奖励项目到款金额的
5%
年度项目累计到款≥50
万
项目经费全 部到款
50
万后,
奖励项目到款金额的
4 %
经学校认定的稳定产学研基
合作经费实际到款后奖励项
地
目金额的
10%
p>
注:
稳定产学研基地:
具备实质性合作项目,
学生
(包括研究生)
实习包括指导毕业论文,
互聘专家,
研发中心或工作站
(包括技术转移中心)
提供佐证材料并经合作单 位盖章后经科
学技术处审核。
第五章
论文奖励
第八条
凡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 ,在本办法规定
的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均可获得奖励;并列第一单位及
共同作者不作奖励。
第九条
奖励对象一般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
篇论文只
奖励一次,
第一作者已申报,
则通讯作者不再奖励;
反之
奖励。
第十条
各类 期刊不包括专刊、特刊、集刊和增刊;各
类论文不包括书评、
会议综述。
提交材料说明
:
包括刊物首页、
论文首页
,以及证实论文审核信息页面的复印件;相关论文
需另提交正式检索证明;提交材料要求
信息明确,否则不予
奖励。
第十一条
论文奖励标准见表
7,8
。
表
7
理工类论文奖励
类别
奖励金额
/
万元
SCIE
一区收录
SCIE
二区收录
SCIE
三区收录
IF>1.0
SCIE
四区收录
IF<1.0
EI
(不含会议论文和
EI Page One
)
北大核心期刊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其他高质量、重要有影响力论文
3
2
1
0.5
0.3
0.2
0.03
另议,重奖
注:其他高质量、重要有影响力论
文认定:由二级学院审核提交论文并注明申请理由,
科学
技术处审核,学
术委员会及校外专家核定
。
表
8
文科类论文奖励(
A1
< p>、B1
、
B2
见附件)
类别
SSCI/A&HCI/
中国社会科学
A
类
B1
类
B2
类
CSSCI
期刊源期刊中的核心库期 刊;
人大复
印资料全文收录
北
大核心期刊,
CSSCI
期刊源期刊中的扩展
期刊;
p>
《人民日报》
、
《光明日报》
、
《中国 教育
报》
、
《解放日报》
、
《文汇报》等五种报刊
其他高质量、重要有影响力论文
另议,重奖
0.05
奖励金额
/
万元
2
1.5
0.8
0.3
0.1
-
-
-
-
-
-
-
-
-
上一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外国语学院[002]
下一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络营销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