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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
新政:高校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
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
算为学
分。
简化企业登记制度
可申请创业贷款
新政: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农民
工返乡创业,落实定
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
/p>
失业
1
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创业社保补贴
新政:将
创业补助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
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
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费
1
年以上的,给予 不超过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
点人群创办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
3
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费
1
年以上的,给予每年
2000
元的带动就业补贴
;
带动超过
3
人就
业的,
每增加
1
人再给予
1000
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 过
2
万元,补
贴期限不超过
3
< p>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
可给予租金补贴。
推行“专业
+
创业”学习模式
《意见》要求选择省内若干所意愿强烈且具有较好条件的院校进
行试点工作,开展专科“2+1”、本科“3+1”或专业硕士“4+2”创
新创业教育
改革试点,进行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
2016
年下
半年将试点扩大到
15
所左右高校。到
2017
年,全省建设
30
所左右
示范性创业学院,形成
10
万人左右在校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