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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试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
推
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是共青团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是党赋
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的作用,依据团章有关精神,结合我院
实际,特制定《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
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
一、实施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全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
员(包括钱江学院三本托管学生)
。
二、实施细则
:
1.
推荐候选团员的基本条件
(
1
)年满十八周岁,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被“推优”对象已
< br>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推优”
, p>
已经“推优”过的团员不得重复参加“推优”
)
,且递交时间 已满
3
个月;
(
2
)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有一定的政治理
论水平;
< /p>
(
3
)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 纳团
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
4
)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学习
成绩优良,在最近两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通过不计
入内)
;大一上学期以期中考试,其他年级以学期综合成绩在班级内
< br>排名:大一下学期班级
(
或专业
)
前
40%
,大二班级
(
或专业
)
< p>前50%
,
大三班级
(
或专业
)
前
60%
,且学期内无不及格现象;<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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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在最近一次综合测 评中,
要求基本素质优秀、发展素质良
好及以上(大一学生第一学期该条
不作要求)
;
(
6
)< /p>
“
推优”
团员人数每个班级团支部原则上每次
不超过
10%
,
团委、学生会推优名额也为
1 0
%
;
(
7
< p>)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在学院团学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
的同学,
学院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
“推优”
,
名额不占用班级
“推
优”指标,团总支“推优”总额不超过
5
名, 每个党支部不超过
1
名。
2.
工作程序
(
1
)推优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
4
月和
10
月进行。被推
荐者即为下一次发展工作的重点培养对象。
(
2
)
“推优”
前确定< /p>
“推优”
候选人
(应为最终实际上报
“推优”
人数的
2
倍,若候选人总数超出最终实际上报“推优”人数 p>
2
倍,
应在支部内进行一轮初选)
,
候选人由以下办法产生:
●各团支部委员(可包括班委)根据推荐条件讨论确定;
(
3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根据推荐条件,对
p>
“推优”候选人
进行民主评议,
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 部实有团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方为有效
,民主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团支部书记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各项排名)
;
●“推优”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
●本支部团
员
(可对候选人进行点评,
就不清楚的问题提问甚至质疑。
点评一定要保证客观公正,必须指出候选人的缺点与不足。)通过支
部大会,对“推优
”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
4
)被“推优”的团员,
< p>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到会团员
人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书记根据投票结果确定
推荐名单,填写《杭
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推优”候选人上报表》
、 p>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
院“推优”名单》
,被“推优”的团员 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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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表格均需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按要求统
一上报学
院团委、学院组织员处。
(
5
)学院团委对被“推优”团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
受全
院师生的监督和建议;
(
6
)公示期内 ,若对“推优”团员名单有异议,学院团委将进
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最终
完成本次“推优”工作。
三、附
则
1.
“推优”过程必须有辅导员或者 班主任在场,否则无效
;
2.
“推优” 投票结束后选票应立即清点、唱票、公布结果,会后
将投票结果及原始选票及时上交学院
团委办公室;
3.
“推优”得票低于有效选票的
50%
,
“推优”无效;
4.
凡在校期间受过通报批评处分者,半年内不予“推优”
;受警
告处分及以上者,一年内不予“推优”
。凡在列为“推优”后受到校
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5.
最近 一次学院团日活动评比中前
3
名的团支部,
或获学院团日
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的团支部,
“推优”
人数在原基础上增加 p>
1
名
(不
累计)
;
< p>
6.
各团支部要切实履行关于“推优”工作的有 关规定,如未按照
程序进行,学院团委将不予审批该团支部的“推优”名单;
7.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
程学院委员会所有;
8.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
〇
一
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入党推优”候选人上报表
班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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