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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大数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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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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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发(作者:贝灵该)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杭师大办字〔

2012

51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满足学生学习兴趣、

爱好与特长,

让学生有


更多的 学业选择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

规范转专业工作,

根据我校实际,

特制订本办


法。


一、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


3.

根据 教学资源实际,学院所提供的各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应为当年该专业学生人数的

10%


及以上。


二、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者须为我校在校、在籍本科一年级、二年


级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所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


2.

< p>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


其他专业学习者;


3.

学有专长,并有充分依据( 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发明专利、获省级及以上


奖项等)证明转专业后更能发 挥其专长者。经转出、转入学院及教务处审核、认定,可以转


到相应专业学习;


4.

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需由学生 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学院提供


证明,转入学院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转专 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校级及以上处分者;


3.

在校期间已经批准一次转专业者;


4.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保送生、特招生、专升本、

“三位一体”招考者;


5.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三、转专业范围及限定


1.

招生批次、专业类型相同的专业之间可以互转;


2.

非师范类专业转师范类或第二批次专业向第一批次转入者,其专业综合排名应在年级前

< p>
30%

,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

3.0

及以上。


四、转专业程序及要求


1.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7

周,各学院 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学生数、接收条


件及考核方式等,

经教务处审核、

批准后在教务网

/

向学生公布;


2.

9

周,

拟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科提出申 请,

按规定填写、

提交

“转专业申请表”


逾期不予受理;


3.

10

周,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


4.

11

周,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网上公示

;


5.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

1

周,教务处 审查拟转专业学生的教学活动完成情况,报送主管教学


校长审批后,在办公网(

/

)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


6.

学生转专业后,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成绩、学分由开课学院(部)按照“杭州师范大学

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管理办法”给予认定与转换。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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