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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贷款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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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发(作者:洪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奖学金及


评优评先实 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


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创新,成 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


人才,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具有湖南 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正


式学籍的本科生。


第三条

学院对各奖项评审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定


第一条

学生奖学金的设定

本学院优秀奖学金本着以学习成绩排名


为主、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辅的原则评定, 设特等、一等、二等、三


等四项奖项。


第二条

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要求思想品德端正,无违法违 纪行为;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


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集体活动和社会 实践活动;


(二)学习成绩


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勤奋刻苦,学年内无不




及格现象,总成绩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列;


(三)身体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按要求修完体育课。

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


炼标准,年度体质测评 为良好以上。


第三条

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学生奖学金以本学院同一年级同一专 业为基本单位进行评选,


则上以学年成绩平均值的高低作为主要评定标 准,

适当考虑综合测评


分的排名。

(一)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分

90

分以上,无


不及格现象;


(二)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 科目平均分

85

分以上,无


不及格现象;


(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分

80

分以上,无


不及格现象;


(四)三等奖学金获 得者: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平均分

75

分以上,无


不及格现 象。


注:凡出现以下行为表现之一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1

)因违反法律被司法机关拘留者;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处分及其以上纪律处分 者;


3

)在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中存 在弄虚作假者;


4

)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者;


(5)

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本年级本专业前

40%

(

综合测评=德育评




分×

25

+

智育评分×

65

+

体育评分×< /p>

10

)


第四条

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


1

、按照学校分配的奖学金名额根据各专业年级人数,按成绩评定奖


学金;


2

、奖学金评定均按照智育成绩排名 ,依排名前后,根据对应名额进


行等级划分,

进入等级的同学的综合测评 成绩应位于该专业的前

40%


若位于则保留其等级,< /p>

反之,

则由智育成绩排名后一位且综合测评成


绩位于前

40%

的同学代替。



第三章

评优评先


评审工作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

院长

XXX

书记

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

XX

副书记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工作。


(二)

评审工作办公室:


资助专干:

XXX

学生辅导员


员:

XXX

学生辅导员


XXX

学生辅导员


XXX

学生资助专干



第一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度成绩位于本年级


本 专业前列者;


(二)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学校的有


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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