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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
2017
年修订稿)
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工作,
科学、
全面衡量学生的德、
智、
体
等方
面,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西大研字【
2015
】
31
号)
,
并根据我院的专业特点和研究 生的实际情况,
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
特制订本实
施细则
。
一、思想品德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
.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
3.
在校期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4
.网络言论不实、不当,受到口头警告者;
5
.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排名分数的组成:
排名总分
=
学位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级点+综合表现加分
三、学位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级点计算方法:
平均级点
=
?
(
学位<
/p>
课程级点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对
应的级点按下表计算
学位
95
课程
学习
100
成绩
5
级点
90
94
4.5
85
89
4
84
80
3.5
75
79
3
70
74
60
69
2.5
2
四、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术科研、
学科竞赛、
创新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
表现,按如下规则进行归类审核、计算加分:<
/p>
(一)学术科研类
1
.学术论文及著作
(
1
)以广西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按以下规则
计算加分:
论文级别
SSCI
、
SCI
、
EI
收录的学术论文
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反映本人科学
研究的学术论文
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反映本人科学
研究的学术论文或者在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
3000
字以上
的理论文章
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非核心期刊的
学术论文
第一作者
10.00
3.00
第二作者
6.00
1.40
第三作者
3.00
0.40
1.50
0.60
0.20
0.50
0.20
0.10
注: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其中公开出版的省
级以上非核心刊物的
学术论文最多计
5
篇。
(
2
)以广西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反映本人科学 研究的学术著作,按以下规则
计算加分:
作品
独著
合著
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科出版社、< /p>
中华书局、
按排名顺序给分,
总分
商务印书馆、
人民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
10.00
不超过
10
分
社等著名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注:有多部学术著作的,分值可以累加。
5.00
按排名顺序给分,
总分
不超过
5
分
2.
科研项目
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项目,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
(
自治区
)
级
负责人
排名第
2
排名第
3
排名第
4
排名第
5
4.00
2.00
2.00
1.00
1.50
0.50
1.00
0.20
0.50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