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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16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
(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 学之日)
,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
考)
。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 ,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
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
或第二作者)
,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
研成果奖励(
排名前五名)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
学位必修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 放宽;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院规定。
二、报名、考试日期及地点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初试前进行,凡不
符
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核发准考证,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p>
报名日期:
2015
年
11
月
1
日
—
2015
年
12 p>
月
31
日
报名费:
200
元
(可函报;报名费概不退还)
3.
考试 日期:
2016
年
3
月
12
日、
13
日两天初试(英语含听力)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
4.
报名、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0
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59
楼研究生部
< p>
三、报名手续
请于
20 15
年
12
月
31
日前
< p>(以邮戳为准),
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寄
(送)以下报
名材料
(文字材料请用
A4
规格纸, p>
勿需装订)
,
并当场录入提交或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
( 发
送至邮箱
zs_riped@
)
,共计 十二项(同等学力考生十三项)
:
(
1
)个人简历
p>
(
2
)
填写完整
《
< p>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请粘贴
1 p>
寸免冠近照
1
张)
现为委托
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以及尚在履行
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
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并在登
记表
“
单位意见
一栏中由考生档案所在院系或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或
< br>人事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
3 p>
)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 集系统
(
”
/
)
,
准确填写有关资料并提交;
(
4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和硕士阶段。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在校生证
明)
;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
;
(
7
)硕士学位论 文摘要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
等)
;
(
8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 绩报告单复印件或其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