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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学博士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定稿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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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发(作者:罗文蔚)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稿)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苏大研

[20 19]117

号)文件精神,为充分


调动在校研究生的科研学习积极性,

引导研究生成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

扎实理论基础、

< p>
新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将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颁布如下:


一、评定对象


(一)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 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


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 转入我校。


(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 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 法令、法规者;


2

、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

、学籍状 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

、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

、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凡在研究生课程考核中不合格者 直接取消


评奖资格。(自

2015

级研究生开始)


8

、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核实, 取消本


年度评奖资格。


9

、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 ,由学院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进行责任认定,视情节而定 ,取消责任人的评奖资格。若无法归责到个人,则实验室成员和


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全员取消评奖资格。


10

、违反《苏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者,经研 究生办公室与宿管办核实,按照管理


规定取消其本年度评奖资格。


11

、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2

、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

元,


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

20%

一等奖

14000

元,

比例为

< p>30%

二等奖

11000

元,

比例为

50%


(二)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0

元 ,


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

5%

;一等奖

8 000

元,比例为

15%

;二等奖

6000

元,比例为

30%


三等奖

40 00

元,比例为

50%


(三)

科学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的不同,科学学位研究


生与 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励人数按总体人数比例分配,兼顾各下属二级学科的学生人数情况。


三 、评定标准和依据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 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条例,诚实守信,遵守


科学道德规范,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 素质;


(三)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专业学习成绩突出 或者


科研成果显著;


(四)积极参加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遵循 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


(五)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

< br>1

、若本科专业人数超过

50

人,硕士推免生在本科阶段< /p>

GPA

排名在本科专业前

2%

可以直接获得特等或一等学业奖学金;

若本科专业人数不足

50

人,

则硕士推免生

GPA

排名


在本科专 业排第一名,可以直接获得特等或一等学业奖学金。

985

21 1

高校硕士推免生优


先考虑。如多人

GPA

排名在专业前

2%

且人数超过特等名额数,则综合参考复试面试成绩

< p>
排名依次获得特等或一等学业奖学金;如个别专业推免生排名不在前

2%

< p>或第一名,则根据


GPA

在各专业排名先后及兼顾平衡二级学科依次 获得特等或一等学业奖学金。


2

、其他硕士推免生根据复试面试成绩排名 先后顺序和名额分配依次获得相应等级的学


业奖学金。


3

、经入学考试录取的硕士一年级学生,根据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即国家统考成绩和复

试成绩总分排名先后,

按照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并平衡二级学科依次获得相应等级的< /p>


学业奖学金。


(六)

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主要依据近三年取得的科研成果综合评定,

按总分


高低排名获得相应奖学 金。

科研成果为截止到奖学金评定前近三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科研


成果必须参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一参评研究生排名第二的科研成果以

60%

计算,


共同第一作者的分数按共同一作人数平均计分)

, 其余一律不算入。所有学术成果必须见刊


(中文杂志必须见刊,

英文杂志 必须全文在线刊出)

论文仅仅受理或录用通知一律不算入。

4

、科研成果记分分值如下:


I



SCI


论文


II


III


IV


IF

3


SSCI

论文


EI

源刊论文


CSCD

核心期刊论文


SCI


会议论文


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EI

会议论文、

ISTP

会议论文


省级期刊论文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公开


国家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利受理


软件著作权


国家级


科研项目计划主持人


省立省助


省立校助


校级


注:已经是

SCI

期刊但未分区的,按照四区计算 。


5

、获奖情况积分分值如下:


特等奖


国家级比赛


省级比赛


厅级比赛

< br>校级比赛


注:


600

< br>300



150


60


一等奖


400


200



100

< p>
40


二等奖


200


100



50

分< /p>


20


三等奖


150


75



30


10


2

IF<3


IF<2


600


< p>
400


200


150



400


20 0


150



100< /p>


75


50


30


20

< p>
400



200


50


50



10


50


600

< p>


300


2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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