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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报
/201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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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3
版
经济与法导刊
中国律师职业教育迎来春天
全国第一所律师学院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
李业顺
吴长军
四月的北京,春意盎然。中国法学教育与律师业发展的新生事物,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
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了。
2010
< p>年4
月
26
日上午,中国人民大
学律师学院成立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等出席大会。来自国家法官学
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的领导、各省律师协会代表、英国律师学院代表
以及国
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业界代表一同参加了此次盛会。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律师
学院执行院长龙翼飞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切合我国律师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需求,以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院为
依托,成立了适合中国国情,以培养国际化高端律师为目标的高标准的专业化
律师学院。
成立大会上,中国人民 大学副校长冯惠玲教授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决
定》
。决定说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法学院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律师学院隶属于中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律师学院名誉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祝铭山,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副主
任,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等一同为律师学院揭牌。律师学院名誉院长祝铭山点击开通了律师学<
/p>
院网站。
中 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会上致辞,他感谢各位来宾到场参加律师学院成立仪式。纪校长
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是人民大学实施“十年腾飞”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
< br>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
< p>面,离不开大量的法律人才。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响应了国家的号召,顺应了社会发 p>
展、时代进步的趋势,同时也为中国人民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国人民大
学
律师学院既是一个新的教育和研究的平台,也是一个重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希
望律师学
院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发言中简要回顾了最高人 民法院与人大法学院长期以来的合作
关系,高度赞扬了人大法学院在新中国法制建设中发
挥的重要作用,对新成立的律师学院寄予希
望。他指出,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不仅
对律师界意义重大,对整个中国司法界和法治社会
建设也具有深远的影响。他相信此举必
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并进一步促进法
治社会的构建。法治社会、法治
经济要求有一批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来建设,律师学院的成立是因
应这一趋势的必然之选。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这一屏障需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共同来
建设。人大律师学
院以培养高层次律师为目标的理念与实践方法对于司法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意
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表示,律 师学院的成立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益处良多,有利
于推进律师业向高层次、国际化发展,
有利于提升法学院校的办学水平,有利于培养更多理论知
识扎实、实践能力卓著的年轻法
学学子。高水平的律师学院是一个国家律师业发达的表现,同时
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法治发
达程度。
人大律师学院从成立之初就以
“全国第一、
国际知名”< /p>
为目标,
这是一个自信律师学院、一个自信民族应有的气魄。人大律师学院
把培养律师的专业素质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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