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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研发
[2013]9
号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制订培养计划、
开展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最根本的
教育文件,
也是进行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p>
本次培养方案
的修订,
要立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需求,
借鉴国际化的培养方案设置,
突出本学
科专业特色和优势,
p>
强化计算机技术、
网络技术与课程体系的深度融合,
增强研
< p>究生课程内容的前沿性,
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
促进课程学 习和科学研
究的有机结合,
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
以提 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
以研究
生培养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
p>
形成时代特征鲜明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方
案。
根据
《郑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规划纲要》
及
《郑 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展规划(
2011-2015
年)
》的要求,结合国家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需求,为
便于各培养单位
具体开展工作,
提出郑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
导意见。
一、
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
1.
培养方案 的修订应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
教育部< /p>
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教研办
[ 1998]1
号)和《关于加
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p>
(教研办
[2000]1
号)等文件为指导,充分
反映国家、
社会及学校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
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 特
色。
2.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 总结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
经验和研究成果,
各 学科应至少分别对照国内、
国外各
2
所研究型大学同类学科
的培养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凝炼学科方向,设置课程体系。
3.
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
充分发挥研究生 课程
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
增加选修课学分,
丰富选 修课内容,
为研究生个人制
订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
1
二、
培养方案修订范围
已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科,<
/p>
可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尚未获得一
级学科学位授权的
二级学科,
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修订培养方案所遵循的
学科划分及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
p>
2011
年版)
》为准。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包括以下类型:
< p>
1
、
博
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文、英文分别制定)
;
2
、
学
术学位硕士研究 生培养方案(中文、英文分别制定)
。
三、
培养方案修订内容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学科、专业
简介应重点突出本学科的特色、优势及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简
介应清晰、全面。
各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研<
/p>
究生培养能够立足于高起点和学科发展前沿,鼓励设置跨学科的研究方向。
各学科应参考国内外相应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方法,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规
范,既要高度凝练,又能体现学科的优势和特色,能够反映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方
向。
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
二级学科
下的研究方向一般为
3-5
个,
最多不超过
6
个。
所设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专业领域,
且具有前沿性、
先进性和前瞻性,
并能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p>
要充分反映
该学科点的内涵和发展趋势。
设置研究方向的基本依据是:
1.
硕士点的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
3
位
研究生导师;
2.
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
3.
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和其他相关课程;?
4.
拥有本研究方向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5.
属交叉学科的,要具有明显的学科发展潜力。
2
(二)培养目标
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
和科学发展观,
热爱祖国,
品行端正,
身心健康,
具有自由创新精神,
追求真理,
献身科学教育
事业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
各学科应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定位、<
/p>
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以及
研究生自身发展需求,
密切结合各学科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分别确定各学科研究
生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门知识;
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
在所研究方向的范 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
状和趋势;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达到《中华人民
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硕士学位学术水平。
博士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熟练
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具有独立从 事高水
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并能够做出具有创造性的成果;
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规定的博士学位学术水平。
(三)基本学制和申请学位最长年限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
基本学制为以
4
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 p>
学制为
6
年(含硕士阶段
2
年 )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
8
年,即自研
究生入学之日起到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
8
年。 p>
2
、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
4< /p>
年,即自
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
/p>
4
年。
(四)培养方式
继续推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经费为引导的导师资助
制。
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
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 的责任。
3
各学
科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
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
确定
< p>各学科灵活多样的研究生培养方式,
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团队作用、
有利于调动
研究生主动性和创新性的培养机制,显著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与能力。
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竞争和淘汰机制,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p>
(五)课程体系设置
1
、总体要求
(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制订培
养标准,建设课程体系。
(
2
) p>
课程设置要具有系统的理论基础,
注重精炼更新、
整合优化教学内容;
课程名称应注意与国外同类课程名称保持一致,
特别是专业基础类课程;
明确各
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和授课方式,避免课程内容重复;避
免因人设课,
鼓励开设优势领域和研究方向的课程。
提倡采用能够体现研 究生教学特点的教学
方式与方法,
促进学生研究性学习和自主性学习。< /p>
提倡和鼓励开设方法论、
探索
性研究生课程,适当限制知识
性课程的开设。
(
3
)深化研究生课程 内容改革。保持课程内容的先进性与时代性,注重信
息化、
网络化技术与 课程内容的深度融合,
重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
作用,
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
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
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
在保证必须的实验和实践学时的前提下,
严格控
制教学学时。
(
4 p>
)深化外语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要加强写、说
和听的
训练,
培养研究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学术论文的外语写作能力,
各专业
必须开设一门或以上全外语教学的专业课程。
(
5
)课程设置要严格控制课程学时,必修课课程学时尽可能不超过
36< /p>
学
时(
2
学分)
、原则上杜 绝
54
学时以上课程;选修课课程学时不超过
32
学时。
(
6
)课程设置要注重公共课、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本
硕博贯通,从课程编号和教学大纲上做好本硕
博课程衔接工作。
(
7
)要加强任课教 师、特别是公共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重
要课程任课教师的选聘工作,做好
新开课和年轻教师首次上课的资格认定工作。
4
(
8
)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 方式、方法的研究和改革,鼓励启发式、探究式
的教学模式,
加强课程实 践环节训练,
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思维,
做好课堂
授
课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2
、课程类型
(
1
)课程类型
各类研究生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
公共选修课、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
课、专业选修课、补修课
6
大类,其中公共必 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为
校级管理课程,其余类型课程为院系级管理课程。各类
课程设置要求如下:
1)
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外语,公共课为面向全体研究生的校级必修课程。
2)
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
包括跨院系的如数学物理方程、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数值分析、
矩阵分析引论、
C++
、
JAVA
程序设 计、信息资源检索等以及人文、社科和经管、
医学等基础类课程;
公共基 础课应是适合多个学科和多个院系的研究生学习的课
程,具有共性的学科基础和可持续性
。
3)
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为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既体现学科前沿和学科优势且
具有完
整科学体系的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为院系级管理的必修课。
4)
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为能够反映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为
院系级管
理的课程。
专业选修课既可以从本学科专业单列的专业选修课中选修,
又可以从其它学
科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中选修。
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共性实验理论和实验技能培养需求,
开 设
面向硕士研究生的实验课程,
并制定实验教学大纲,
明 确实验指导教师
(要求至
少为硕士生导师)
;实验课程学 分可根据实验项目数量来确定,但不宜超过
2
学
分。
p>
5
5)
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包括体育、
心理 健康教育等全校性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类课程,
公
共选修课为校级管理课程
。
6)
补修课
补修课主要是针对跨学科、
跨专业或大专起点研究生设置的本专业研究生所
< br>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
跨专业研究生应补修若干门本专业的本科生课程,
由 导师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修课门数;
每门补修课通过考核后计
< p>1学分,
补修课总学分
原则上不超过
4
学分。
(
2
)学时说明
各类研究生课程
16-18
学时计
1
学分,课程 学时原则上只用于课内教学环
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上机、考试等)
,如自学、调研、查阅资料、撰写报
告等环节不计入课程学时。
3
、研究生课程体系
各类研究
生课程体系由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
大类课程模块构
成。
(
1
)博士研究生课程
各学科门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
20
学分,
其中必修 课不低于
16
学分,
选修课不低于
4 p>
学分。
表
1
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公共必修课
课
程
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学分;
2
)
第一外国语,
4
学分。
学分要求
6
学分
必修课
1
)
公共基础课:
跨院 系的如数学物理方程、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
程、数值分析、矩阵分析引论、
C++
、
JAVA
程序设计、信
< br>公共及专业基
息资源检索等以及人文、社科和经管、医学等基础类课程;
< br>础课
学分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2
)
专业基础课:
院系 内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
类课程,学分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p>
参加博士生学术论坛、听取学术会议报告,
1
< p>学分
进行实践能力训练,
1
学分
≥
8
学分
学术活动
实践环节
1
学分
1
学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