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剂学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为确保科学实验的正常
进行,使获得的科学实验数据规范有效,同时保证实验操作人
员和实验室设备财产的安全
,
对进入药剂学系实验室的相关人员
(包括本科见习生、
研究生、
进修生、外来人员、
教师等)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特制订药剂学系实验室安全知识培
训大纲。
通
过培训大纲中涉及的各方面的安全知识学习,通过安全知识测试,按学院有关规定
办理手
续,由学院颁发准入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工作。
一.实验室基本工作规则和安全知识
1.
药剂实验室工作规则
1.1
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首先应由相关负责老师介绍药剂实验室和药 剂实验的基本情
况,了解药剂实验室分布、相关负责人、职能、运行情况,初步了解常见
药剂实验内容和潜
在危险。
1.2
《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和
《 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
安全准入制度》
进入实验室工作,
实验过程中应保持肃静,
集中思想,
认真操作,
仔细观察,
积极思考,如实记录。
1.3
爱护国 家财物,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若损坏了仪器、设备要向管理人员报告,
填写报损单
后按规定手续到实验室换取新仪器。
1.4
精密仪器 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发现仪器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
向管理人员报告
。
1.5
重大仪器和特殊仪器实行培训考核制,考核 通过后方可使用。使用应严格遵守特殊
仪器使用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
1.6
药品应按规定的量取用,已取出的试剂不能再放回原试剂瓶 中,以免带入杂质。取
用药品的用具应保持清洁、干燥,以保证试剂的纯洁和浓度。取用
药品后应立即盖上瓶盖,
以免放错瓶塞,污染药品。
1.7
实验中要保证器皿清洁,保持实验台面清洁整齐,实验后仪器、药品放回原处。
1.8
禁止在实验室留宿,禁止在实验室进食。
2.
药剂实验室安全知识
2.1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培训,了解用水、用电安全知识。
< /p>
2.2
掌握灭火器、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设置地点,了解本实验室的逃生 及疏散路线。
2.3
发现楼内任何地方有危害安全的人 、事、物等,必须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并做紧急
处理。
2.4
禁止向水槽内投放火柴、
纸片、
碎 玻璃等物品;
禁止向水槽或卫生间下水道倒入有机
溶液、浓酸、强碱等;
注射器针头和玻璃碎屑应按规定放置于专用容器,再行统一处置。
2.
5
动物试验原则上只能在医学部实验动物部完成,因特殊情况需在药剂实验室饲养和
(或)实验时,最长不得超过
3
天;实验动物及时实验,尸体及时处理 。
2.6
药剂系实验室不得进行放射性实验。
< p>
2.7
涉及致病性微生物的实验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性实验操作规范,
相关区域和物品贴上
警示标志。
2.8
p>
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按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废旧试剂、
固体废物处理 实施细则”
处
理。
2.9
p>
注意节约用水、
用电,
严格遵守安全、
防火制度, p>
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检查水、
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
3.
常见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实验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验内容,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
3.1
着火的预防及处理
<
/p>
着火是化学实验室里容易发生的事故。大多数着火是由于加热或处理低沸点有机溶剂
(
如乙醚、石油醚、乙醇、二硫化碳、苯、丙酮等
)
时操 作不当引起的。为预防火灾,应遵守
以下几点:
(1)
实验室不能保存大量易燃溶剂,少量的也必须密封,不能用敞口容器盛装易燃物,
易燃物必须放于阴凉处,并注意远离火源、暖源及电源。
(2)
使用或倾倒易燃药品、挥发溶剂时必须熄灭火源,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性溶剂,< /p>
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易燃溶剂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热源
(
如水浴 、油浴、电热套等
)
,远离明火。
(3
)
在蒸馏或回流易燃液体时,
为防止暴沸及局部过热,
瓶内液体不 能超过瓶容量的
2/3
,
加热中途不能
加入沸石或活性炭,以免液体暴沸冲出着火。操作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4)
使用氧气瓶时,不得让氧气大量溢入室内。在含氧量约
25
%的大气中物质的燃点比
在空气中低得多,且燃烧剧烈,不易扑灭。
实验室如果着火,应沉着镇静及时地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首先立即切断电源,移<
/p>
开未燃着的有机物和易燃易爆物,然后,根据火势大小采取不同的扑灭办法,并及时报告。
化学实验室一般不用水灭火!因为水能和一些药品发生剧烈反应,用水
灭火时会引起更
大的火灾甚至爆炸,
并且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且比水 轻,
用水灭火时有机溶剂会浮在水
面上,
反而扩大火场。 化学实验室常用的灭火器材主要有沙箱、灭火毯、二氧化碳灭火器和
泡沫灭火器等。
p>
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化学实验室最常见最安全的
—
< p>种灭火器。灭火器内贮有压缩的二氧化
碳气体。使用时,一手提灭火
器,一手握在喷二氧化碳的喇叭筒把手上
(
不能手握喇叭筒以
免严重冻伤
)
,打开开关,二氧化碳即可喷出。这种灭火器灭火后危害小,特 别适用于油脂、
电器及其他较贵重仪器着火时的灭火,但不能扑灭金属着火;泡沫灭火器
是由
NaHCO
3
与
A
l
2
(SO4)
3
溶液作用产生
Al(OH)
3
和
泡沫
,
灭火时泡沫把燃着物包住,与空气隔绝而灭< /p>
火。因泡沫能导电
,
不能用它来扑灭电器着火,且灭火后污 染严重,火场清理麻烦。因此,
除非不得已最好不用。
使用任何灭火器灭火都要从火的周围开始向中心扑灭。
地面或台面着火,
如火势不大,
可用淋湿的抹布或细砂灭火;
< p>对容器中发生的局部小火,
可用石棉网、表面皿或湿抹布等盖灭;身上着火,
切勿在实验室内乱跑,化纤织物最好立即
脱除,
一般小火可用湿 抹布、石棉布等包裹使火熄灭。若火势大,
可就近打开水龙头用水浇
灭。
3.2
爆炸的预防及处理
< p>
实验时,仪器管路堵塞或装配不当;减压蒸馏使用不耐压的仪器;违章使用易爆物
(
如
硝酸盐、重氮盐、叠氮化物,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等
)
;反应过于猛烈,难以控制;易燃易
爆气体大量逸入空气中,
都有可能引起爆炸。
为防止爆炸事故,
应注意以下 几点:
(1)
取出的易燃易爆试剂药品不得随便倒入储 备瓶中,更不能倾入下水道,否则有爆炸
的危险。
(2)
常压操作时,切勿在封闭系统中进行加热或反应。反应进行中,要经常检查装置各 p>
部分有无堵塞现象。
(3)
做减压实验时,应使用防护屏或戴防护面罩
p>
(4)
使用和制备易燃易爆气体
(
如
H
2
、乙炔等
)
时,必须 在通风橱内进行,附近不得有明
火。
H
2
在点燃前必须检验纯度;银氨溶液不能久存,因久置后也易爆炸;使用乙醚时
,不
能有过氧化物存在,
如发现有过氧化物应立即用硫酸亚铁除去; p>
对易爆固体,
如苦味酸金属
盐、三硝基甲苯、某些强氧化剂及
其混合物等,不能重压、撞击或研磨。
3.3
中毒的预防及处理
化学
药品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
产生中毒的原因主要是皮肤、
呼吸道或伤口接触有毒
药品。为防止中毒,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产生有毒有刺激性气体的反应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
2)
有毒药品不能接触皮肤、五官或伤口。不允许用手直接取固体药品。
(3)
实验后应将残液倒入废液杯中,不能随意倒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p>
(4)
严禁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氰化物。
(5)
金属汞易挥发,可通过呼吸进入体内,逐渐积累而引起慢性中毒, 故不能将汞洒落
在台面或地上,
或直接暴露于空气中。一旦洒落,
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
落的地方,使之转化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
(6)
禁止用口吸吸管来移取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液体 ,不能用鼻子直接闻气体,应用手向
鼻孔扇入少量气体。
(7)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进食,禁止赤膊,穿拖鞋。
注:实验中一般药品碰到手上,可用大量水冲去。
3.4
化学灼伤和割伤的预防及处理
< br>皮肤接触了高温
(
如热的物体、火焰、蒸气
)
、低温
(
如固体
CO
2
、液氮
)
和腐蚀性物质
(
如
强酸、强碱
)
等都会造成灼伤。因此实验时要避免皮肤与上述能引起灼 伤的物质接触,取用
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 /p>
实验中如被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酸灼伤用
1
%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碱
灼伤则用
2
%的醋酸或
1
%的硼酸溶液冲洗,最后用水冲净。严重者还要送医院处理。
如被灼热物烫伤,
应立即将伤处用水冲淋,
在伤处涂以正红花油 ,
然后擦一些烫伤软膏。
若烫伤严重,应马上送医院处理。
在切割玻璃管或向塞子中插温度计、玻璃管等物品时很容易发生割伤:切割玻璃管后
,
玻璃管的锋利切口必须在火中烧圆,
管壁上用水或甘油润湿后,
用布包住用力部位轻轻旋入,
不能大力强行连接。
一旦发生割伤 ,
若伤势不重,
应先取出伤口上的碎片,
用蒸馏水冲洗伤
口并挤出一点血,涂上红汞水或贴创可贴。如割伤严重出血多,应先止血,托高出血部位,
马上送医院处理。
二、北京大学特殊危险试剂购置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
特殊安全试剂购置
参考药学院网站:安全信息
/
学校管理规定
/
精神与麻醉药品、剧毒与爆炸品、易制
毒药品的采购流程
/col/col7656/
2.
特殊安全试剂储存和使用
2.1
特殊安全试剂包括高度易燃、易爆、强腐蚀、麻醉和精神试剂药品等。
< /p>
2.2
特殊安全试剂应并标注名称,存放在专用库房和专用柜台,由专人负 责保管。储存化学
品的房间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并避免一次贮存过多的危险化学品。
2.3
易燃化学品宜存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中。房间 内禁止吸烟、点火及使用电热器。应配
备适当的灭火设备。
普通冰箱的温 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
可能引燃挥发
的易燃液体蒸气
,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不得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2.4
挥发性液体应贮存于阴凉和远离日照或热源的地方,且不应盛满整个容器。
< p>
2.5
对可能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气体、火焰或爆炸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
2.6
危险化学品不应放在高处,
以避免取用 时容器坠落发生意外。
存量较多的浓硫酸、
硝酸、
氢氯酸
、氨水及易燃液体,应尽量存放在接近地面处。
2.7
高活性的化学品须存放于适当的浸盖液内,防止与空气接触产生化学作用。不同的高活
性
化学品不宜放在同一个物品架上,以免混淆。装有高活性化学品的容器应增附一个标签,
标明容器内浸盖液的名称,定期检查容器,确保浸盖液适量。
2.8<
/p>
特殊安全试剂使用结束后,严禁放置在公共实验室。
2.
9
粉尘较多的实验室,应注意消除静电,并适当通风。
三、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知识
1.
高效液相色谱仪安全使用知识
1.1
使用前应留意流动相体积及贮存瓶的密封性
1.2
泵运行时才能设置柱温箱升温,柱温较高时,禁止过夜使用。
< br>1.3
整个流路中在实验完毕时不能存留缓冲盐溶液,如是
C
18
柱,最后用有机相保存柱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