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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费室安全工作基本守则-北京大学药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教程文件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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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发(作者:钟世镇)


药剂学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为确保科学实验的正常 进行,使获得的科学实验数据规范有效,同时保证实验操作人


员和实验室设备财产的安全 ,

对进入药剂学系实验室的相关人员

(包括本科见习生、

研究生、


进修生、外来人员、

教师等)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特制订药剂学系实验室安全知识培


训大纲。


通 过培训大纲中涉及的各方面的安全知识学习,通过安全知识测试,按学院有关规定


办理手 续,由学院颁发准入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工作。


一.实验室基本工作规则和安全知识


1.

药剂实验室工作规则


1.1

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首先应由相关负责老师介绍药剂实验室和药 剂实验的基本情


况,了解药剂实验室分布、相关负责人、职能、运行情况,初步了解常见 药剂实验内容和潜


在危险。


1.2

< p>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 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


安全准入制度》

进入实验室工作,

实验过程中应保持肃静,

集中思想,

认真操作,

仔细观察,


积极思考,如实记录。


1.3

爱护国 家财物,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若损坏了仪器、设备要向管理人员报告,


填写报损单 后按规定手续到实验室换取新仪器。


1.4

精密仪器 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发现仪器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


向管理人员报告 。


1.5

重大仪器和特殊仪器实行培训考核制,考核 通过后方可使用。使用应严格遵守特殊


仪器使用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


1.6

药品应按规定的量取用,已取出的试剂不能再放回原试剂瓶 中,以免带入杂质。取


用药品的用具应保持清洁、干燥,以保证试剂的纯洁和浓度。取用 药品后应立即盖上瓶盖,


以免放错瓶塞,污染药品。


1.7

实验中要保证器皿清洁,保持实验台面清洁整齐,实验后仪器、药品放回原处。


1.8

禁止在实验室留宿,禁止在实验室进食。



2.

药剂实验室安全知识



2.1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培训,了解用水、用电安全知识。

< /p>


2.2

掌握灭火器、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设置地点,了解本实验室的逃生 及疏散路线。


2.3

发现楼内任何地方有危害安全的人 、事、物等,必须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并做紧急


处理。


2.4

禁止向水槽内投放火柴、

纸片、

碎 玻璃等物品;

禁止向水槽或卫生间下水道倒入有机


溶液、浓酸、强碱等; 注射器针头和玻璃碎屑应按规定放置于专用容器,再行统一处置。


2. 5

动物试验原则上只能在医学部实验动物部完成,因特殊情况需在药剂实验室饲养和


(或)实验时,最长不得超过

3

天;实验动物及时实验,尸体及时处理 。


2.6

药剂系实验室不得进行放射性实验。

< p>
2.7

涉及致病性微生物的实验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性实验操作规范,

相关区域和物品贴上


警示标志。


2.8

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按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废旧试剂、

固体废物处理 实施细则”


理。


2.9

注意节约用水、

用电,

严格遵守安全、

防火制度,

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检查水、


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



3.

常见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实验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验内容,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


3.1

着火的预防及处理


< /p>

着火是化学实验室里容易发生的事故。大多数着火是由于加热或处理低沸点有机溶剂


(

如乙醚、石油醚、乙醇、二硫化碳、苯、丙酮等

)

时操 作不当引起的。为预防火灾,应遵守


以下几点:


(1)

实验室不能保存大量易燃溶剂,少量的也必须密封,不能用敞口容器盛装易燃物,


易燃物必须放于阴凉处,并注意远离火源、暖源及电源。

(2)

使用或倾倒易燃药品、挥发溶剂时必须熄灭火源,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性溶剂,< /p>


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易燃溶剂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热源

(

如水浴 、油浴、电热套等

)

,远离明火。


(3 )

在蒸馏或回流易燃液体时,

为防止暴沸及局部过热,

瓶内液体不 能超过瓶容量的

2/3


加热中途不能 加入沸石或活性炭,以免液体暴沸冲出着火。操作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4)

使用氧气瓶时,不得让氧气大量溢入室内。在含氧量约

25

%的大气中物质的燃点比


在空气中低得多,且燃烧剧烈,不易扑灭。


实验室如果着火,应沉着镇静及时地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首先立即切断电源,移< /p>


开未燃着的有机物和易燃易爆物,然后,根据火势大小采取不同的扑灭办法,并及时报告。


化学实验室一般不用水灭火!因为水能和一些药品发生剧烈反应,用水 灭火时会引起更


大的火灾甚至爆炸,

并且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且比水 轻,

用水灭火时有机溶剂会浮在水


面上,

反而扩大火场。 化学实验室常用的灭火器材主要有沙箱、灭火毯、二氧化碳灭火器和


泡沫灭火器等。


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化学实验室最常见最安全的

< p>种灭火器。

灭火器内贮有压缩的二氧化


碳气体。使用时,一手提灭火 器,一手握在喷二氧化碳的喇叭筒把手上

(

不能手握喇叭筒以

免严重冻伤

)

,打开开关,二氧化碳即可喷出。这种灭火器灭火后危害小,特 别适用于油脂、


电器及其他较贵重仪器着火时的灭火,但不能扑灭金属着火;泡沫灭火器 是由

NaHCO


3



A l


2


(SO4)


3

溶液作用产生

Al(OH)


3


< p>CO2

泡沫

,

灭火时泡沫把燃着物包住,与空气隔绝而灭< /p>


火。因泡沫能导电

,

不能用它来扑灭电器着火,且灭火后污 染严重,火场清理麻烦。因此,


除非不得已最好不用。


使用任何灭火器灭火都要从火的周围开始向中心扑灭。


地面或台面着火,

如火势不大,

可用淋湿的抹布或细砂灭火;

< p>对容器中发生的局部小火,


可用石棉网、表面皿或湿抹布等盖灭;身上着火,

切勿在实验室内乱跑,化纤织物最好立即


脱除,

一般小火可用湿 抹布、石棉布等包裹使火熄灭。若火势大,

可就近打开水龙头用水浇


灭。


3.2

爆炸的预防及处理

< p>
实验时,仪器管路堵塞或装配不当;减压蒸馏使用不耐压的仪器;违章使用易爆物

(


硝酸盐、重氮盐、叠氮化物,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等

)

;反应过于猛烈,难以控制;易燃易


爆气体大量逸入空气中,

< p>以上情况,

都有可能引起爆炸。

为防止爆炸事故,

应注意以下 几点:


(1)

取出的易燃易爆试剂药品不得随便倒入储 备瓶中,更不能倾入下水道,否则有爆炸


的危险。

(2)

常压操作时,切勿在封闭系统中进行加热或反应。反应进行中,要经常检查装置各


部分有无堵塞现象。


(3)

做减压实验时,应使用防护屏或戴防护面罩


(4)

使用和制备易燃易爆气体

(

H


2


、乙炔等

)

时,必须 在通风橱内进行,附近不得有明


火。

H


2


在点燃前必须检验纯度;银氨溶液不能久存,因久置后也易爆炸;使用乙醚时 ,不


能有过氧化物存在,

如发现有过氧化物应立即用硫酸亚铁除去;

对易爆固体,

如苦味酸金属


盐、三硝基甲苯、某些强氧化剂及 其混合物等,不能重压、撞击或研磨。


3.3

中毒的预防及处理


化学 药品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

产生中毒的原因主要是皮肤、

呼吸道或伤口接触有毒


药品。为防止中毒,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产生有毒有刺激性气体的反应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 2)

有毒药品不能接触皮肤、五官或伤口。不允许用手直接取固体药品。


(3)

实验后应将残液倒入废液杯中,不能随意倒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p>


(4)

严禁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氰化物。


(5)

金属汞易挥发,可通过呼吸进入体内,逐渐积累而引起慢性中毒, 故不能将汞洒落


在台面或地上,

或直接暴露于空气中。一旦洒落,

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


落的地方,使之转化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


(6)

禁止用口吸吸管来移取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液体 ,不能用鼻子直接闻气体,应用手向


鼻孔扇入少量气体。


(7)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进食,禁止赤膊,穿拖鞋。


注:实验中一般药品碰到手上,可用大量水冲去。


3.4

化学灼伤和割伤的预防及处理

< br>皮肤接触了高温

(

如热的物体、火焰、蒸气

)

、低温

(

如固体

CO


2


、液氮

)

和腐蚀性物质

(


强酸、强碱

)

等都会造成灼伤。因此实验时要避免皮肤与上述能引起灼 伤的物质接触,取用


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 /p>


实验中如被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酸灼伤用

1

%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碱


灼伤则用

2

%的醋酸或

1

%的硼酸溶液冲洗,最后用水冲净。严重者还要送医院处理。


如被灼热物烫伤,

应立即将伤处用水冲淋,

在伤处涂以正红花油 ,

然后擦一些烫伤软膏。


若烫伤严重,应马上送医院处理。


在切割玻璃管或向塞子中插温度计、玻璃管等物品时很容易发生割伤:切割玻璃管后 ,


玻璃管的锋利切口必须在火中烧圆,

管壁上用水或甘油润湿后,

用布包住用力部位轻轻旋入,


不能大力强行连接。

一旦发生割伤 ,

若伤势不重,

应先取出伤口上的碎片,

用蒸馏水冲洗伤


口并挤出一点血,涂上红汞水或贴创可贴。如割伤严重出血多,应先止血,托高出血部位,


马上送医院处理。


二、北京大学特殊危险试剂购置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

特殊安全试剂购置


参考药学院网站:安全信息

/

学校管理规定

/

精神与麻醉药品、剧毒与爆炸品、易制


毒药品的采购流程


/col/col7656/



2.

特殊安全试剂储存和使用


2.1

特殊安全试剂包括高度易燃、易爆、强腐蚀、麻醉和精神试剂药品等。

< /p>


2.2

特殊安全试剂应并标注名称,存放在专用库房和专用柜台,由专人负 责保管。储存化学


品的房间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并避免一次贮存过多的危险化学品。


2.3

易燃化学品宜存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中。房间 内禁止吸烟、点火及使用电热器。应配


备适当的灭火设备。

普通冰箱的温 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

可能引燃挥发


的易燃液体蒸气 ,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不得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2.4

挥发性液体应贮存于阴凉和远离日照或热源的地方,且不应盛满整个容器。

< p>
2.5

对可能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气体、火焰或爆炸的化学品,必须分开存放。


2.6

危险化学品不应放在高处,

以避免取用 时容器坠落发生意外。

存量较多的浓硫酸、

硝酸、


氢氯酸 、氨水及易燃液体,应尽量存放在接近地面处。


2.7

高活性的化学品须存放于适当的浸盖液内,防止与空气接触产生化学作用。不同的高活


性 化学品不宜放在同一个物品架上,以免混淆。装有高活性化学品的容器应增附一个标签,


标明容器内浸盖液的名称,定期检查容器,确保浸盖液适量。


2.8< /p>

特殊安全试剂使用结束后,严禁放置在公共实验室。


2. 9

粉尘较多的实验室,应注意消除静电,并适当通风。



三、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知识


1.

高效液相色谱仪安全使用知识


1.1

使用前应留意流动相体积及贮存瓶的密封性


1.2

泵运行时才能设置柱温箱升温,柱温较高时,禁止过夜使用。

< br>1.3

整个流路中在实验完毕时不能存留缓冲盐溶液,如是

C


18


柱,最后用有机相保存柱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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