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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
四川大
学锦江学院
专业】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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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 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
试成绩为依据,
(自治区、
直辖市)
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
计划的
120%
以
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 形成的投档成
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各本科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
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在第三学年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
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 p>(六)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
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
调剂,
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 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
则作退档处理。
(七)
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 为英语的考生,
德语、
日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
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
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
的考生填报志
愿时须慎重。
(九)报考会计学专业
ACCA
方向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
110
分;除学费外,每年需另交纳
ACCA
专项培养费、考试费、注册费等。 p>
(十)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行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执行。
(十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十二)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
比例。
(十三)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
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四)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
计、动画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广播
电视编导
专业考试的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的考生。
2
、
成绩认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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