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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2017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简章
MPA
是公共管理硕士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
是行政管
理专业(学术硕士)的孪生兄弟,与行
政管理专业一样,都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
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
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
专门人才。从
2008
年开始
,
国内
24
所重点高校开设
MPA
学位教育以来,
MPA
教育经过多
年发展,已成为这些国家培养高级公务员的主要途径。对我国新形势下实现社会管理现代
化、科学化、专业化
,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 、运转
协调、行为规范的
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
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
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
2017
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各院校每 年都会在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以及是否接收推免生上有细微变化,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
/p>
2017
考研相
关工作,小编将陆续为整理各院校
2017
考研招生简章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
助,预祝大家考取
理想的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2017
级硕士研究生
!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
兼有文学、
史学、
哲学、
经济学、
管理学等多学科的
“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其法学学科 在
2009
年获批为
“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3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 首批
“
2011
计划”。
2014
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
“
20 11
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
1952
年由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燕
京大学、
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
政治学、< /p>
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
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
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
1983
年,地 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
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
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
有法学、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3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p>
;34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78
个二级学科硕 士点,
5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3
个博士后科研 p>
流动站。
研究生院建院以来,
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 p>
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
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近
p>
7000
人,其中硕士生近
6000
人,博士
生超过
1000
人。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
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
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
建立博士生、
硕士生挂职、
实习基地,
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 到合作基地挂
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
目,
鼓励、
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
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
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
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
/p>
专家外,
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
陈光 中、
张晋藩、
李德顺、
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
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近
200
名,
硕士生导师
< p>800余名。
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
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
活动。
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 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
司法咨询、
重大项目
研究工作
,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
新需求,
全面提升
研究生教育质量,
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 能力、
创新能力,
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
把研究生院建
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
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
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 p>
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
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
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
够
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
(MBA)
、公共管理
(MPA)
、法律
(
非法学
)
专业 学位可招收全日制及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
见招生专业目录
(
附录
1)
。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
< p>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
件
(
一
)
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p>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p>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7
年
9 p>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
/p>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 /p>
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 /p>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
从毕业后到
2017
年
9
月 p>
1
日,
下同
)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
2
篇在公开刊 物上发
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
国家承认学 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 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获国
(
境
)
外相
应学历
(
学位
)
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 告。
(
二
)
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 别要求
1.
报考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
学专业
p>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
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
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
2.
报考法律硕士
(
法学
)
专业学位的考生,之 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
业
(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 p>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
3.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 A)
和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
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
3
年以上
(
含
3
年
)(
从毕业后到
2017
年
9
月
1
日,下同
);
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
5
年以上
(
含
5
年
)
,达
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
或者获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
含
2
年
)
。
4.
报 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大学本科学
历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
业 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
文
(
技术报告
)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
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
秀,
报考专业仅
< br>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诉讼法学
(
刑事诉讼 法学
方向
)
。
5.
报考西藏单独考试
(
又称“援藏计划”
)
的考生 ,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
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报考专业仅限:< /p>
法学院法与经济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诉讼法
学。
(
三
)
其他
1.
报考“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
(
一
)
、
(
二
)
中各项报
考条件
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名额等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
2.
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
(
一
)
、< /p>
(
二
)
中各项报考条
件的要
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
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
)
。招生计划
20
名 。
3.
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查看专业目录中“备注” 。
4.
接收推免生条件、
报名程序、
复试 及录取等详见
《关于
2017
年接收推荐免
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
确认完全
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
并如实、 p>
认真填写本人
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
信息、或故意填
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p>
除推免生外,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
< br>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
一 p>
)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 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以下简称 p>
“研招网”
)
教育网址:
公网
网址:
3.
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 省
(
区、市
)
的考点
;
< p>单独考试
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
“援藏计 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
考点。
其他考生
(< /p>
含
MBA
、
MPA
考生
)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
(
区、
市
)
的考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
二
)
现场确认
网上报
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
行现场照相、确认报
名信息。
1.
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 办。
2.
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
效
)
、学历证书原 件
(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
< br>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
、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 求携
带的其他材料。
3.
未通过网上学历
(
或学籍
)
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
(
或学籍
)
认
证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br>原件或复印件
;2017
年
9
月
< p>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
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
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 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
名信息在考试、
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 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其自行承担。
< br>(
三
)
注意事项
1.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政策”
。
仅限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
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
在职人员 :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
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本人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
我
校
不承担责任。
3.
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前还须查看《网上报名公告》、选 择我校作为考点的
考生报名前须查看《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公告》
(< /p>
网报前发布
)
。
4.
我校重 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
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
通
(
考试时间除外
)
。
五
、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
多次严格审
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
其考试、
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 内上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
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
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
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
一
)
初试
1.
初试时间:
2016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
2.
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p>
3.
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
全 国统考科目
(
政治、英语等
)
和全国联考科目 p>
(
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业务
课等
)
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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