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大学查询网 > 大学 >

西安大学生公租房北京大学法学院推免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资格 要求 推免名额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8 11:20
tags:

-

2020年12月8日发(作者:柴扉)





专注于北京大学考研专业课辅导


始于

2006

,八年辅导经验


育明教育徐老师赠言: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


为规范北京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

)招录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


生的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名额:

40


二、招生范围


法学院每年面向本院、北京大学 元培学院法学方向(以下简称“法学方向元培学生”

、法


学院认可的其他高等院校(详见附录一,以下简称“附录所列院校”

应届本科生招收法律硕


士(法学)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法学方向元培学生 共计招收

22

名,附录所列院校共计


招收

18

名。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本科期间未受过任何违法制裁和违纪处分;


3.

本科主修专业为法学专业;


4.

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通选课等课程全部合格,且符合下述 规定:

1

)附录所


列院校申请人专业必 修课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

20%

以内;

2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申请人综合


成绩绩点在

3.2

< p>以上(含

3.2


5.

本院申请人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

17

< p>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

法学方向元培学生须完


成法学院培养方案规 定的

15

门以上(含

15

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 ;本院

出国交流学生须


1


1

/

9






完成培养方案规 定的

14

门以上

(含

14

门)

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

且综合成绩绩点在

3.5

以上< /p>


(含

3.5



6.

外语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外语为英语的 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国家四


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

600

分以上;国家六级考试成绩

426

分以上;雅思成绩

6

分以上;

TOEFL


成绩

100< /p>

分以上;

GRE

成绩

1300

分以上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


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考试成绩

426

分以

上;北京大学校内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7.

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四、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

2014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

1

份;


2.

北京大学

2014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

份;


3.

北京大学

2014

年接收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1

份。个人陈述要求用大约

2000


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

动情况、对法学领


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

以及在攻读法 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

毕业后的


预期就业目标等;


4.

北京大学

2014

年接 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3

封。

专家推荐信需由

3

位专家


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本科成绩单

1< /p>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


备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 务处公章;


6.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 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


教务处公章)


7.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无违法制裁和违纪处分的证明;


8.

申请人外语成绩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9.

申请人是附录所列院校应届本科生的,还应提供其所在院(系)或 院校出具的成绩排


名证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 生只需提交第

1

2

3

5

8

项即可。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


2


2

/

9






申请推荐免试研 究生的同学,请登录北京大学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8080/s tudents

,

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具体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


请登录北大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


2.

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zsxx/sszs/tjms< /p>


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查阅当年招 生目录、

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下载申请表格,

并于

2013


9

20

日之 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直接送< /p>


(或邮寄)

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凯原楼

107

室)

邮编

100871

< p>。

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请在档案袋的左下角注明:法律硕士(法学)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 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


资格的证明信如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确有困难,可延迟 至

10

月上旬补交。


六、审核与考试


1.

法学院 教务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进行初步审 查。

经审查通过者,

由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通知其参加推免差额复试,

并在法学院网


站公布考试具体安排。


2.

推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考察法学专业知识。笔试考察范围:民商法、民事诉讼


法;面试考察范围:民商法、经济法。


3.

本办法所称的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皆为百分制。有关笔试和面试的详细说明请见“北京


大 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4.

申请人应当在法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推免考试;

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


视为弃权。


七、初取规则及初取公示


1.

申请人专业笔试成绩或者专业面试成绩未达

60

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p>


2.

申请人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皆合格的,按 照其专业笔试成绩与专业面试成绩


权重比例计算相加得出其参加推免选拔的总成绩。

专业笔试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权重比例详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 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3.

< p>法学院将根据本院(含法学方向元培学生)和附录所列院校的招生名额,以及申请人


参加推免选拔的总成绩,分别进行降序排列,依次初步录取。


4.

初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


3


3

/

9






申请人必须保证 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发现申请


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八、参加全国统一报名


取得推免资格、通过法学院推免考试并被北京大学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需按规定办理正

式的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的申请人不

能录取。

外校推荐免


试生, 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已


加 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校验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九、资格复审和录取


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 需在

6

月份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含

< br>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成绩)和本科学校开具的无处分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法

学院教务办公室。


我校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 可被录取;未通过者,


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

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

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通选课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关于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其他方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


院和法学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和规定。


本办法未予明确的事宜,或者在施行过程中有关当事人对本办法的规定有疑问的,由法学


院进行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凯原楼

107

室)电话:

010

62 757184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

2102

< p>室)电话:

010

62751354

010

62756913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3

9



4


4

/

9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0-12-08 11:20,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20462.html

北京大学法学院推免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资格 要求 推免名额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