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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发展史
近代中国大学的发展史
综观百年
来中国大学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
1862
年至
1894
年)
。从< /p>
19
世纪
60
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
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
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
“治
才”
,而是培养通晓 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
第二个时期(
p>
1895
年至
1911
年)
。
20
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
的具有近代意
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
等教育的发展,
无论是理论层面、
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
都 弥漫着一种浓厚的
“以日为师”
的氛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
1912
年至
1927
年)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
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
,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 相应的改
革。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
、
《 大学规程》
、
《专门学校令》
、
《公立、私立专门
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在蔡元培以德国
高
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
另一所国立大学——在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
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第四个
时期(
1927
年至
1949
年)
。在此
22
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
在
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
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 地吸收
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第五个时期(
p>
1949
年至
1957
年)
。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
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
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
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
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第六个时期(
1958
年至
1977
年)
。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
“模式”
, 复归“传统”的道路。从
1966
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
,完全 是关起门来革教育
和文化的命,
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
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
“斗、
批、
改
”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
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
1978
年以后 )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
20
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 p>
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进入
90
< p>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等一系列法 规,
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
验,
加快了中国高等 教育改革的步伐。
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
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建国后中国大学的发展
史
【各个大区重点建一所大学】
1950
年:决 定建设两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1
年:华东大 区——复旦大学
1952
年:华中大区——武汉大学
1952
年:东北大区——吉林大学
1952
年:华 北大区——南开大学
1953
年:西北大区——兰州大学
1953
年:华南分区——中山大学
1953
年 :西南大区——四川大学
1951
年:决定建设中央直属的高级军校—— 南京军事学院
1952
年:决定组建自己军队的技术学校——哈尔滨军事 工程学院(哈军工)
西安地区——西北大学
云南地区——云南大
学
山东地区——山东大学
闽南地区——厦门大学
南京地区——南京大学
北京地区——北京大学
【
1954-10-5
】
《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指定
6
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
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
学<
/p>
“国家统一计划,条条块块管理”
1958
年高教管理体制 改革时期:
【
1959-5-17
】
发出 《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
,指定以下
16
所 高
校为全国重点大学,试招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
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
——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
航空学院(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北京医学院
、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
1959-8-28
】 又增加
4
所重点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第
次复校)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大+哈工程)
、第 四军
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
1960-10-22
】中
发
(196 0)
868
号酉字《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决定在原
来
20
所(
16+4
)重点大学的基础上 ,再增加
44
所重点大学,原有的(校名前加☆的)和新
增加的共
64
所:
【综合大学
13
所】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
院、兰州大学
【工科院校
p>
32
所】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 ☆哈
尔滨工业大学、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
重庆大
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石油学
院、北京
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
化工学院、
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
华东纺织工学
院、同济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p>
【师范院校
2
所】
☆华东师范大学
< p>1☆北京师范大学
【农林院校
3
所】
☆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
【医学院校
所】
☆中国医科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中医学 p>
院、中山医学院
【外语政法
4
校】< /p>
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
院
【音乐体育
2
校】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军事院校
3
所】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 (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第四
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
学院
【
1962-12-11
】国务院通知厦门大学列入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由于学校接到通知很晚,
到了年底部分师生已经离校,没有宣布,习
惯上仍称
1963
年全国重点。
【
196 3-09-12
】教育部通知,增加
3
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p>
——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来。
”
【
1964-10-24
】
书记处觉得应该再增加一所农业院校 ,教育部接到口头通知南京农学
院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2
p>
建国以来国家批准指定的重点高等院校
——南京农学院(
19 60
年归教育部,
1980
年归农业部
)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
68
所。
“统一领
导,分散管理”时期:
【
1978-2-17
】国务院转 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
,恢复文
革前
p>
60
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
28
所高校为重点大 学。
1977
年
5
月
2
< p>日提出要办重
点大学,集中优秀人才办。到
1981
年全国共有重点大学
98
所。
下列既是常说的
年
88
所全国重点大学。其中:
【综合类
17
所】
——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
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
——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兰
州大学
——湘潭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南政法学院
p>
【理工类
53
所】
——清华大学、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海洋学院、长沙工学院
——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浙江
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
< br>——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
程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大连工学院、东
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
——北京工业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北
京钢铁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化工学院
——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石油
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武汉地质学院、徐州矿业
学院、中南矿冶学院
——南京航空学院、南京气象学院、华东工程学院、武汉建材工业学
院、西北轻工业学
院、
——武汉测绘学院、长春地质学院、阜新
矿业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华北电力学院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北
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农学类九校】
——北京农业大学、
北京林学院、镇江农业机械化学院
——南京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西南农学
院、西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
【医学类六所】
——北京医学院、上海医学 院、中山医学院、四川医学院、北京中医
学院、南京药学院
【外
国语二所】
——北京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学院
【艺术类一所
】
——中央音乐学院
〖注一〗
:文革前
68
所重点高等学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北
京体育学院、北京外贸学院、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第四军医大学等八所高
< br>校没列入
1978-2-17
恢复和办好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名单内。 p>
〖注二〗
:
1978
年到
19 81
年陆续追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有
10
所:
——湖南大学(
1978
年
8
月,根据国务院 国发
27
号文件决定湖南大学改由第一机械工
业部和湖南
省双重领导,以一机部为主,并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成都工学院(全国科学大
会后,中国科学院从地方要去四所学校之一,
1978
年
10 p>
月划归中国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技大学,成为重点大学,
1980
年
10
月改属原国家教委)
——北京语言学院(<
/p>
1979
年
2
月列入全国重点大学,增列原因是对外 汉语教学招生的
需要)
——北京体育学院(
19 79
年
9
月
18
日批转教育部党组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统一领导,
分散管理的决定的报告》
,该院又列为全 国重点学校)
——江西农学院(
1980
年
11
月江西农学院更名江西农业大学,它是江西第一所全国重
点大学。
1970
年
7
月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和江西农学 院合并)
——山西农学院(
1979
年
7
月
27
日经国务院批准大寨农学院并入山西农学院,
同年山
西农学院更名山西农业大学,被列入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此后雁北、运城农学院
也并入)
机会,悲观者在机会中看到灾祸。
——中国人民大学(
1978
年
7
月
7
日,国务院恢复
1971
年
4
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 学。
国务院在国发
[1978]129
号文件中重申:中 国人民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大学。
)
——中央民族学院
(1979
年
8
月召开全国第五次少数民族学院院长会议, 该校被列入全
国重点高等学校
)
——北京对外贸
易学院(
1973
年北京复校)
——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
(
1978
年后复校)
〖注三〗
:长沙工 学院(
1978
年6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发《关于成立中国人民解
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通知》
〔国发(1978)110号文件〕
。将长沙工学院改建为国
防科学技术大学,列入解放军序列,执行兵团级职权。国防科
委代管)
〖注四〗
:其他部属重点大学
——中国
协和医科大学(
1979
年
7
月国务院决定校名“ 中国首都医科大学”
,
1985
年
改称中
国协和医科大学,这是协和医学院第三次复校)
——北京政法学院(
19 79
年重建)
——东北师范大学(
1950
年
4
月归教育部,
1958
年
1 0
月吉林省接管。
1978
年
2
月 省
部双重领导,
1980
年
8
< p>月归教育部。)
——石家庄铁道学院(
1978 p>
年
1
月
13
日更名为铁道兵工程学院,
1984
年改现名)
——北京广播学院(
1978
年被列为部属重点大学)
——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华
东分院负责筹建,
1958
年成立)
——哈尔滨科学技术
大学(
1978
年黑龙江工学院被中国科学院要去,改用此名)
< br>【
“七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
(
10
所及
15
所)
1984
年国务院批准全 国
10
所重点建设大学和
15
所重点投资建设的大 学: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p>
1984-9-25
国务院批准14所大学为重点建设院校,国防科大
是其中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于
1985
年被列为国家“七五”重点建设工程)
【
“八五”
国家重点建设的
14
所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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