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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可获双重信
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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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p>
建设银行在北京、
上海等地试行龙卡信用卡消费
分期付款业务
。
持卡人用龙卡信用卡一次性消费
1000
元 p>
(含)
以上,
消费后
2
日至账 单日前
3
个工作日,
可申请将消费金额按
3
、
6
、
12
月分期付款,在约定 期限内按期偿还,支付一定手续
费。按国际通常做法,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免息,但要支
付一定
手续费。建行将手续费分为两档:
3
月期为
0.7%/
月,
6
、
12
月期
均为
0.6%/
月。
信用卡用户会把 原有的循环信用与消费分期相比较。循环
信用的信用额度可循环使用,
只 要持卡人在每次使用该额度后及
时偿还(含按最低还款方式偿还)
,则可 重复使用,无须在每次
使用前申请。
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
是将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
金额为计息本金,
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 笔账款还清日为止为
计息天数;利率由央行统一规定,日利率万分之五。
如客户刷卡 p>
6000
元购买一款产品,每月偿还信用卡欠款
1000
p>
元,分
6
个月还清,使用循环信用的利息支出为
31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