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综合选拔硕士研究生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
届
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
法(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
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为学校提高人才< /p>
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探索
多层次、
多途径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和方式,
学校决定采取综 合考
核选拔方式录取硕士研究生,特定本实施办法。
一、关于综
合考核选拔
对于未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有意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且 符
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选 p>
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
p>
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4.
本校、外 校“985
工程”高校、“211
工程”高校、经教
育部
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
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特色专业的应
届本科毕
业生。
二、奖励措施
通过综合考核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
一考试,
初试成绩达
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
则享有 优先录取的资格;
被录取为我校
硕士研究生者将按照我校
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
给予奖励。
三、申请及考核流
具体程序及要求:
1.
符合申请条件者于
每年
10
月
10
日
前将下述材料准备齐全后 p>
直接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
《西南交 通大学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
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