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大学南区-中国科技大学南区
2017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优秀科研人才 选拔计划”
(
以下简称
“优
研计划”
p>
)实施办法,特制定电子工程学院“优研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研计划”以提高研究生生源
质量、改善学缘结构、多渠道选
拔优秀科研后备人才为目标。
通过建立有 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
制及相关的政策支持,
在留住本校优秀人才的 同时,
吸引其它高校出
色本科生进入我院攻读研究生,以提升我院整体研
究生生源质量。
我院“优研计划”的选拔在注重学生一贯表现的基础上
,突出专
业素质、创新能力及潜在能力的考查。
二、实施方案
(一)
组
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优研计划”的组织 实施
,
导师团队负责具体考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廖桂生
副组长:徐克
邢孟道
成员:
张海战
苏涛
孔东
李燕
刘昕雨
邓鉴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西大楼
III
区
106
办公室
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二)
面
向对象
p>
“优研计划”的面向对象为参加
2018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应届
本科生,
包括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
获得高水平 学科竞赛奖的学
生和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三类学生。
(三)申请资格
1.
品德良 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有志于在相
关专业领域提升自身科学研究和工程
实践能力;
2.
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1
)
清华大学、北京 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
部)
(
“
2+7 p>
”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
前
6 0% (
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
。< /p>
(
2
)
“
2+7
”高校以外的其他“
985
”高校在校本 科生,成绩排
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
50% (
具 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
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
。 p>
(
3
)
非 西电“
211
”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
所在专业前
40% (
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
准
)
。
(
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信息对抗
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
术
7
个专业本科生,排名位于各专业前
60%
,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
程专业的教改班或卓越班排名为前
8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其他 工学
或理学专业本科生,排名位于各专业前
50%(
具体 以所在学院出具的
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
。
2.
获得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1
)
ACM/ICPC
国际大学 生程序设计竞
赛亚洲区分站赛银奖及以上获得者;
(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3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 信息安
全专题邀请赛和模拟电子系统专题邀请赛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4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国家二等奖 及以上获得
者;
(
5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大学
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
等奖获奖学生;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
二等奖获奖学生且同时获得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二等奖以
上奖项
1
项;全国 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最高奖项获奖学生;
(
6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前三名,二等
奖前二名;全国大学生
“挑战杯”创业大赛一、二等奖第一名获奖学
生。
3.
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1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 p>
以排名前二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刊物发
表或录用学术
论文至少
1
篇。
(
2
)专利授权
以排名前二作者身份获得发明专利至少
1
项或以排名第一获得实
用新型专利授权至少
1
项。
(
3
)具有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
需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专家组的双重认定。
4.
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与“优研计划”所申请的专业原则上应为
同门类。
三、优惠政策
< p>
所有申请我院“优研计划”的同学,均由所申报导师组织面试,
择优录取。
一旦被我院录取为“优研计划”合格生源,可享受以下优
惠政策: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2018
级硕士 研究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如
下:
(
1
)
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和获得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
< p>初试成绩通过
A
类地区国家线即可进入复试;
p>
(
2
)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生:初试成绩须通过
A
类地区国
家线,
并且总分达到国家线上
20
分或学院所在学科
/
领域复试线即可
< br>进入复试;
获得“优研计划”资格的学生均须 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一般
在次年
4
月)
,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2.
报考学术型硕士的申请者:
(
1
)达到我院相关学科学术型复试资格分数线的同学,具有学术型
硕士录取资格;
(
2
)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未达到我 院相关学科复试资格分数线同
学,具有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