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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7
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学
[2017]4
号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发布日期】
2017.02.17
【实施日期】
2017.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7
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
2017
〕
4
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乎社会安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 好以高校毕业生
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支持帮助学生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毕
业生预计
795
万人,其中上海高校毕业生达到
18.8
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既面
临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复杂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
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
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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