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的大学生活txt下载-悲惨的大学生活txt下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2012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
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
[2012]69
号
【发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
2012.07.25
【实施日期】
2012.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E0303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2012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 p>
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 12
〕
69
号)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
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1
〕
16
号) p>
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
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目前,
2012
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 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
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
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
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1 / 5
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
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
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
确
性。
(一)摸清底数。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
案托管、人事代理、
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
门加强高校毕业生
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
等多种渠道和方
式,全面摸清辖区内
2012
届离校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各地在摸清情况的
同时,要认真填写《
2012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信
息登记表》(见附件
1
,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登记 表》
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同时,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
就
业高校毕业生,及时为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接受就业服务、享受相关扶持
政策的凭证。
(三)信息汇总。各地要按照《
2012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
,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要求,及时将《登记表》的信息录入《汇总表》,做到每
新登记一名
2012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就在《汇总 表》中相应地增加一条记
录,确保《汇总表》中的每条信息都要与《登记表》中的信息一
一对应。
(四)信息更新。
2012
届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实名登记入库后,各地应建立定
期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其就
业失业情况。对实现就业的,在《登记表》和《汇总表》中
做好相应记录,实现数据的及
时更新和动态调整。
(五)信息上报。各地要按月逐级上报《汇总表》
。
2012
年
8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期间,请在每月
5
日前,将《汇总表》通过业务专网报送到部 里,报送地址为
ftp
:
2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