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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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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
医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研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 工作,确保开放目
标实现,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以创造较好的科学
研究环境
和实验条件,
使其逐步发展成为能代表我校学术水平、
实验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实
验研究基地、
学术活动中心和高层次人才 培养基地。
实验室要能够聚集人才,
努
力争取在学术上或
在促进技术进步方面有重大贡献,
不断提高科研能力,
逐步成
为在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实验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验室规则
第二条
为了保证实验室人员安全和顺利开展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则:
< br>1.
实验室里应保持整洁,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在工作区内禁止饮食、
吸烟和存放食物。
2.
工作台每天至少清洗 一次,实验工作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必须穿工作服(白大衣)
,时时注意
保持本室卫生。
第四条
室内所有 仪器、设备均应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设备仪器,需经专
人考核,考核通过方可使用。在
操作仪器时,注意力要集中。违反操作步骤和操
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责任,损坏
的仪器设备要酌情赔偿。
第五条
实验 结束后,将实验设备、仪表恢复原状,切断电源,关好自来水
和风机,
清 理实验环境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中所借公用仪器,
用完后及
时归还,并做好记录,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如发生意 外事故,应立即报
告实验室主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作好书面记录,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
第三章
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
领导并组织 完成本实验室的全部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本实验室建设规划和
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2.
对实验室进行科学 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
究
方
向
,
带
领
全
室
技
术
人
员
申
请
各 p>
级
科
研
课
题
,
组
织
课
题
的
实
施
、
总
结
及
成
果
申
报
。
3.
有计划地对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
术、外语及计算机培训。
4.
负责对进入实验室做课题的研究生等进行指导。
5.
负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工作会议及科研研讨会。
第八条
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 /p>
1.
实验室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
服从其领导, p>
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
章制度。
2
.
增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并做好安全记录。
< p>
3.
做好实验室工作记录,
定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
对实验室工作提出合理化
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
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
1.
负责管理仪器设备帐目,做到帐物相符,标签到位。
2.
贯彻执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拟订仪器设备的标准操 作规程,
指导其他人
员正确使用。
3.
做好仪器档案管理和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工作。
4.
对调入或调出本部门的仪器设备负责办理调拨手续。
5.
负责物品购置计划的执行、接货、验收、入库、领用、保管、入账、 办理
结算、报损、报失、报废等手续,建立仪器设备的管理档案,记录从购入到报废
p>
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的使用、维护、检修、核验过程和结果。
6.
认真研究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参加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 ,
掌握
操作条件和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
7.
负
责
仪
< p>器设
备
的
功
能
开
发
及
对
外
技
术< /p>
服
务
工
作
,
并
注
意
收
集
有
关
< p>信息
资
料
。
8.
完成学校和实验室交给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
第十条
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内容 。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行责任管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安
全法规、
制度,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实验室防火、防爆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环 节。每一个实验室
工作人员都应熟悉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事故及预防措施。
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凡易燃、易爆物品必
须放置于规定地
方
,
严
禁
放
置
于
一
般
家
用< /p>
冰
箱
中
,
在
实
验
室
或
过
道
内
< p>应常
规
地
备
有
适
用
的
消
防
器
材< /p>
。
第十二条
所有电器在 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才能接通电源。为防止短路
等事故而发生火灾,必须严格遵守安
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