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学档口招租-西安大学档口招租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学生考试规定
为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倡导诚
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分制
学籍管理
规定》
,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特制定本规定。
一、
考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开考后迟到十五分钟以上
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座位由
监考人员指定,隔位、前后对齐就座或按指定位
置就座。
三、
考生须将《学生证》或者《校园一卡通》置于课桌右上角。
不带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
试。
四、除考试所需的证件、文具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集中放
< br>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五、
考生考前应检查监考人员指定的就 座座位桌面,
发现书写痕
迹应当主动报告监考人员。
六、对已装订的试卷不能拆开。
七、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
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
并在考试结束时统一收回,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张或在
课桌上涂写。
八、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中途离场,若需离场视为考试结束。
九、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已完成考试的考生,将试卷面朝下置于
桌面;等考试结束时统一
收卷清点完毕,才允许考生退场。
十、对考生的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规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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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监考人员应当当场给予口头 警告
并予以纠正:
⒈
至发试卷时未按考场规则隔位、前后对齐就座或未按监考人
员指定位置就座的;
⒉ 至发试卷时仍将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座位的;
⒊
自带答题或草稿纸张(空白)的;
⒋ 考试中东张西望;
⒌
考试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借用他人物品的;
⒍ 其他类似的情况。
< br>(二)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 p>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严重警告处
分,取消该课程的考试成绩,总评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补考)
:
⒈ 开考后仍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⒉
开考后仍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