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标-中山大学中标
华东师大考博辅导班:
201 9
华东师大教育学部教育学系考博难度解
析及经验分享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我校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
士学位(简称
直接攻博< /p>
)、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
< br>院系、
专业、
导师见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 p>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或申请制)
”
的表明
该院系、
专业、
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 招生方式的生源对
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 院培养处刊发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
生选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
生,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
导班整理的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系考博相关内容。
一、
院系简介
教育学系创建于
1951
< p>年10
月,
1998
年
8 p>
月与本校教育科学研究所合并,成立新的教
育学系。
教育学系 下设教育学原理、
教育政策、
教育史三个教研室和挂靠的基础教育改革与
发展研究所、
教师教育研究所、
教育史研究所。
其 中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是教育部人
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教育学系 目前有五个学科专业。
教育学原理和教育史是国家重点学科。
教育政策学
、文化与社会以及儿童少年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是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教育学原理是我国第一批博士学位 授权点,
1989
年被确定为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也
是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点和“
211
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之一。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主 要有:教
育原理,
侧重于教育与社会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 展的关系研究和教育、
教学基本理论的研究;
教育政策研究,
中国教育改革的理论研究;
教育哲< /p>
学;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社会学;教育评价与测量等。本学科在基础建设、新学科发展思想
创新、人才培养、指导实践等方面,在全国教育理论与实践界具有广泛影响。
教育史是原国家教委于
1988
年批准的全国唯一 的教育史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也是我
校博士后流动站和“
211
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之一。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教育思想史
研究、
教育制度史研究、
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
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
中外教育史比较研究、
区域教育史研究等。
本学科在古代教育史、
近现代教育史、
中外教育史比较研究等方面均做
出突出贡
献,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近年来,该学科主持重大科研项目
20
余个,出版著
作
40
余种,获国家级奖励
20
余项。
二、招生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系
博士招生专业有
4
个:
教育学原理
(040101)
研究方向:
01
教育基本理论
02
教育社会学
03
教育人类学
04
教育基本理论
05
教
育基本理论
06
教育政策与学校变革(宏观决策专项)
07
教育伦理学
08
基础教育改革
09
教育哲学
10
教师教育
11
教育基本理论
12
基础教育改革
13
教育基本理论
14
基
础教育改革
15
教育经济学
16
基础教育改革
17
教育基本理论
18
教育伦理学
19
德育
理论与实践
20
基础教育改革
考试
科目:①
1001
英语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p>
3380
综合测评
教育史
(040103)
研究方向:
01
中国教育传统与近现代教育变革
02
中外教育交流与比较
03
外国近现
代教育传统与变革
04
西方大学史
05
中国传统教育
06
中国近现代基础教育变革
考试科目:①
1001
英语或
1003
日语②
2114
中国古代教育史③
3311
中国近现代教育史
教育文化与社会
(0401Z 1)
研究方向:
01
教育文化研究
02
教育与大众媒体研究
03
教育社会学的国际研究
04
教育与社会研究
考试科目:①
1001
英语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3380 p>
综合测评
教育政策学
(0401Z2)
研究方向:
01
教育评价
02
教育政策
03
课程与教学政策
04
教育政策国际比较
05
教育政策研究(宏观决策专项)
06
教育政策(宏观决策专项)
07
教育规划(宏观决策专
项)
08
教育政策(宏观决策专项)
考试科目:①
1001
英语或
1003
日语②
2050
教育原理③
3121
教育政策学
三、报考条件
2019
年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 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p>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 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
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通过 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
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 证书者,
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
< br>
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若被录取,在
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
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从获得学士学位 到博
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
5
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 合格
(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
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
5
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
业。
p>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
以第一作者
(完成人)
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
上发表过
2< /p>
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
帮助中心
-
核心期刊指南
栏内刊载的
核心期刊目录为
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
级考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 /p>
5
、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
、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我校不接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
< p>外)的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
资格复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申请、报考条件,即取消
其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四、选拨程序
报名时间:
< /p>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26
日,
报
名
方
式
:
在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招 p>
生
信
息
网
网
站
报
名
(
在
线
输
入
/main/
),详见
博士研究生招 生
栏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p>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
p>
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
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
250
元,
报名成功后通过
网上银行系统
支付。
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
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
< p>交报考
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所交材料应该至少包括:
(1)
材料目录(注 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
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
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 p>
②
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
③县级 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
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
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
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
2018 p>
年
9
月
1
日起。体检 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
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
机构自用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 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
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
须 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
并附上
确认后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的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
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
需将证书原件、
认证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按提示上传到报名
系统;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将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
位时间)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5)
p>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
门复印并盖章)。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 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
p>
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
明。
(8)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
1
)(
2
)》(一份)。
p>
《报名登记表(
2
)》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 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
考生还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2
名专家
(
正高职称
)
的《专家推荐书》。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
1)
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寄送上述材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
< p>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 p>
(12)
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 证书复
印件、
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
(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
< br>复印件、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得跨专业)
的
5
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
得跨专业)
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学术论
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
/p>
13
)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 br>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内容为
:
1
、
综合考核由院系 所评审委员会负责,
可采用面试、
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
一
般应有笔试科目
)
,从考生的外语水 平
(
含专业外语
)
、专业基础、科研能力
(
语言表达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
新能力、学术素养等
)
等方面进行考核,对
考生作出综合
评价。
2
、采用面试的科目,须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单 独书面给出成绩
(
须各自在成绩单处签
名
)
,
然后取平均数
(
简单算术平均数
)
作为面试的最终成绩
;
若一门科目既有笔试,
又有面试,
需在综合考核前明确笔试与面试成绩的比例,然后按此比例合成该科目的最
终成绩。
3
、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 语、
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
=
外国语成
绩
+
专业基础成绩
+
综合测评成 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
300< /p>
分,
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时可按照导师 录取,
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按照专业
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
取。院系所在制定工作细则时,
需明确是按导师、
还是按专业录取。按专业招生的专业须按
专业确
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
180
< p>分,或单科(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
)
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4
、须对综合考核阶段面试的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招生院系保存 p>
(
保
存期限为一年
)
。
5
、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所确定,须提前公布在 院系所的网页上并及时通
知考生。
6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2)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
应届硕士
毕业
生提供学生证
;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