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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考博辅导班:
201 9
华东师大音乐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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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我校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优秀本科 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
士学位(简称
直接攻博
< p>)、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
院
系、
专业、
导师见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或申请制)
”
的表明该院系、
专业、
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的生源对
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 刊发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
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
生,不
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博相关内容。
一、
院系简介
p>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科自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就具有强劲的实力,
音乐界不同领域的泰
斗如马革顺、
刘雪庵、钱仁康、朱启东等前辈都曾在此任教。自
90
年代以后,华东师范大 p>
学音乐学科在长期教学实践中不断拓展,
借助华东师范大学深厚的历史文脉传 承,
发扬优势,
逐渐形成了以钢琴、
声乐、西洋管弦乐、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为支柱的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体
制,<
/p>
不断构建具有国际视野的音乐人才培养新体系。
硕士研究生教育涵盖音乐与舞蹈学学 术
型硕士和艺术硕士(
MFA
),同时音乐学院大力拓展 研究生教育,在全国率先开设了课程与
教学论声乐博士研究生课程,形成了本、硕、博一
体化多层次办学格局。
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
以实践为主,
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采用课堂讲授、
“一
对一”
技 能技巧训练、团体合作模式训练及艺术实践演出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应根
据培养方
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
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
在研究生入学后制订出研
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具体方式为:
——坚持“一对一”小课教学模式。切实
保证教学质量,确保精英人才培养模式,在国内
师范院校音乐专业中已属少见。
——突出实践课程设置。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
确保实践课环节占专业必修课的学时数
和学分比例不低于
60%
。
——重视实践平台建设。
以华东师范大学交 响乐团、
合唱团与歌剧实验中心为依托,
将演
出实践纳入日常教学体系。
在注重主体课程建设的同时,
音乐专业大力拓展教学实践平台的
建设,已建立起集实践性、教学性、合
作性于一体的教学特色模式。
——国际访学常态化。
音 乐学院积极为学生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已与法国佩皮尼国立
音乐学院
、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蒙特克利尔大学建立和“
2+1
”联合培养项目。同时 与
茱莉亚音乐学院、
维也纳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
哈佛大 学等著名学府在学术研究与表演实践
方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鼓励跨学科选修。华东师范大学
MFA
中心充分发挥综合性 大学的学科优势,打通音
乐、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四个艺术硕士专业的选修课程,
鼓励跨专业选修。
二、招生信息
< /p>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
1
个: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研究方向:
01
声乐艺术
< p>
考试科目:①
1001
英语或
1004
德语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3380
综合测评< /p>
三、报考条件
2019
年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 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p>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 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
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通过 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
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 证书者,
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
< br>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若被录取,在
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
录取资格。
3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 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
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
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
5
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
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
5
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 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
业。
③已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
以第一作者
(完成人)
身份在国内外核 心期刊
上发表过
2< /p>
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
帮助中心
-
核心期刊指南
栏内刊载的
核心期刊目录为
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
级考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 /p>
5
、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
、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我校不接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
< p>外)的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
资格复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申请、报考条件,即取消
其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四、选拨程序
报名时间:
< /p>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26
日,
报
名
方
式
:
在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招 p>
生
信
息
网
网
站
报
名
(
在
线
输
入
/main/
),详见
博士研究生招 生
栏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p>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
p>
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
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
250
元,
报名成功后通过
网上银行系统
支付。
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
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
< p>交报考
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所交材料应该至少包括:
(1)
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
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
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 p>
②
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
③县级 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
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
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
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
2018 p>
年
9
月
1
日起。体检 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
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
机构自用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 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
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
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 /p>
并附上
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的就读
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 br>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
需将证书原件、
认证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按提示 上传到报名
系统;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将就读学校出具的 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
位时间)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p>
(5)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 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
门复印并盖章)。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p>
(7)
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 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
明。
(8)<
/p>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1
)(
2< /p>
)》(一份)。
《报名登记表(
2
)》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
考生还须所
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2
名专家
(
正高职称
)
的《专家推荐书》。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
(11)
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寄送上述材 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
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12)
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 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
印件、
大学英语 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
复印件、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得跨专业)
的
5
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
< br>得跨专业)
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 业相关的学术论
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
p>
13
)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内容为
:
1
、
综合考核由院系 所评审委员会负责,
可采用面试、
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