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大学自主招生-2017山东大学自主招生
华东师大考博辅导班:
201 9
华东师大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考
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我校采用申请考核、硕 博连读、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
士学位(简称
直 接攻博
)、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
院系、
专业、
导师见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备注中标 注有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或申请制)
”
的表明该院系、
专业、
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
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具体选拔方式见我 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刊发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硕博
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
生,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下面是启
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考博相关
内容。
一、
院系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
SAIAS
)是以国际关系与区域问题为研究方
向,
承担国际关系领 域硕士、
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实体性高级研究院。
研究院的研究侧重
< p>点为俄罗斯研究、欧盟与中东欧国家研究、中亚研究、东亚研究、
大洋洲研究以及与 之相关
的大国关系、国际战略、
国际关系理论与思想史、
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等。
设在研究院的重
要机构有:
“教 育部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俄罗斯研究中心、
“上海高校智
库”
——周边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p>
欧洲研究中心、
白俄罗斯研究中心、两岸关系研究所、跨国公司研究中心、
《俄罗斯研究》杂志社、莫斯科
高等经济大学海外工作室。研究院现有教
师
30
人,其中,教授
8
人,副教授
11
人,讲师
7
人,管理岗位
4
人。来自俄罗斯、美国及欧洲的外籍教授
6
人,占全体教师的
< p>20%;博士学
位
23
人,占全体教 师的
76%
;海外博士学位
11
人,占全体教师的
36%
。
研究院以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高
层次、
开放性与国际化为宗旨,
承接研究与培训项目,
提
供咨询服务、引进优秀人才,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拥有国际关系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点。
近年来,研究生的就业率达
100%
,一批优秀青年学子在中国 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国际问
题研究院、全国各大高校及全球“
500< /p>
”强企业、解放日报、文汇报、观察者网、澎湃新闻
网等工作。
年研究院推出“当代中国研究”全英文硕士学位项目,面向全球招收国际
< p>留学生,每年招收来自美国、俄罗斯、欧洲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近
30< /p>
人。研究
院与挪威诺德
大学、
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开展中挪俄
“国际治理与商务”
全英文 三边硕士项
目,
实施三国联合教学的共同培养模式。
研究 院大力推动国际化网络平台建设,
旨在让研究
生通过国际访学、参加国际
学术会议、暑期学校等形式开拓国际视野。
目前,研究院与莫斯
科高等经
济大学联合在莫斯科召开年度暑期学校,
参与挪威诺德大学年度
“北极对话” p>
论坛,
每年组织研究生大批中国研究生赴莫斯科及挪威参加上述活动。
此外,
学院积极推动研究生
到法国里尔天主教大学、
大学等进行学术访
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华东师 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
SAIAS
)是以国际关系与区域问题为研究 方
向,
承担国际关系领域硕士、
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实 体性高级研究院。
研究院的研究侧重
点为俄罗斯研究、欧盟与中东欧国家
研究、中亚研究、东亚研究、
大洋洲研究以及与之相关
的大国关系、国际
战略、国际关系理论与思想史、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等。
二、招生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
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博士招生专业有
1
个:
国际关系
(030207)
研究方向:
01
大国关系与俄罗斯研究
02
国际政治
05
英联邦国家研究
06
亚太地区
政治与外交
07
国际发展与合作
08
全球区域一体化比较研究
09
俄罗斯与大国关系
10
当代中国外交
11
欧盟研究
12
中外关系史
考试科目:
①
100 1
英语或
1002
俄语或
1003
日语或
1004
德语或
1005
法语②
< p>2058专业
基础③
3380
综合测 评
三、报考条件
2019
年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 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p>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 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
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通过 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
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 证书者,
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
< br>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若被录取,在
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
录取资格。
3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 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从获得学士学位 到博
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
5
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 合格
(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
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
5
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
业。
p>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
以第一作者
(完成人)
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
上发表过
2< /p>
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
帮助中心
-
核心期刊指南
栏内刊载的
核心期刊目录为
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
级考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 /p>
5
、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
、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我校不接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
< p>外)的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
资格复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申请、报考条件,即取消
其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四、选拨程序
报名时间:
< /p>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26
日,
报
名
方
式
:
在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招 p>
生
信
息
网
网
站
报
名
(
在
线
输
入
/main/
),详见
博士研究生招 生
栏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p>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
p>
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
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
250
元,
报名成功后通过
网上银行系统
支付。
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
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
< p>交报考
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所交材料应该至少包括:
(1)
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
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
检:
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
②
县级及
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
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
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
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
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 证
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
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 书的有效性,
并附上
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
位的考生的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 /p>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
需将证书原件、
认证报告原件 的扫描件按提示上传到报名
系统;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将 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
位时间)原件的扫描件上传
到报名系统。
(5)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 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
门复印并盖章)。
p>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 文初稿等)。
(7)
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 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
明。
< br>(8)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1
)( p>
2
)》(一份)。
《报名登记表(
2
)》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
考生还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2
名专家
(
正高职称
)
的《专家推荐书》。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 数不做统一限定)。
(11)
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 生,除寄送上述材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
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12)
同等学 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
印件、
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 /p>
复印件、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得跨专业)
的
5
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
得跨专业)
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 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
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
13
)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
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
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内容为
:
1
、
综合考核由院系 所评审委员会负责,
可采用面试、
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
一
般应有笔试科目
)
,从考生的外语水 平
(
含专业外语
)
、专业基础、科研能力
(
语言表达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
新能力、学术素养等
)
等方面进行考核,对
考生作出综合
评价。
2
、采用面试的科目,须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单 独书面给出成绩
(
须各自在成绩单处签
名
)
,
然后取平均数
(
简单算术平均数
)
作为面试的最终成绩
;
若一门科目既有笔试,
又有面试,
需在综合考核前明确笔试与面试成绩的比例,然后按此比例合成该科目的最
终成绩。
3
、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 语、
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
=
外国语成
绩
+
专业基础成绩
+
综合测评成 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
300< /p>
分,
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时可按照导师 录取,
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按照专业
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
取。院系所在制定工作细则时,
需明确是按导师、
还是按专业录取。按专业招生的专业须按
专业确
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
180
< p>分,或单科(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
)
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4
、须对综合考核阶段面试的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招生院系保存 p>
(
保
存期限为一年
)
。
5
、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所确定,须提前公布在 院系所的网页上并及时通
知考生。
6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2)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
应届硕士
毕业
生提供学生证
;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
的认证报告原件
;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
。综合考核前
院系所须核查上
述证件的原件。
六、考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