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考研分数线-公安大学考研分数线
华东师大考博辅导班:
201 9
华东师大社会发展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
经验分享
p>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我校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优秀 本科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
士学位(简称
直接攻博
)、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
院系、
专业、
导师见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或申请制)
”
的表明该院
系、
专业、
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招生 方式的生源对
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 养处刊发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
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
生
,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
整理的关于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考博相关内容。
一、
院系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学科具有悠久的历史,
自
1913
年以来,
沪江大学、
大夏大学前辈
的开拓性贡献为我校社会学各学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华东师大社会学学科是历经百年发 展
的根基雄厚的学科,由吴泽霖、谢六逸、言心哲、胡焕庸、罗永麟等学科大师开创基业
,建
立了深厚的学术传统。
1979
年中国大陆恢复发展 社会学,在中国社会学会顾问言心哲教授
带领下,华东师范大学率先建立社会学教研室,
1982
年建立全国首批社会学硕士点,并相
继建立了人
口学、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点(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以及人口
学博士点。现为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社会学、人口学、民俗学、人类学、
社会工
作与社会政策五个博士点,
并建有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接受国内外 访
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海外来华留学硕士生和博士生。目前,还与美国纽约大
学、
法国巴黎高师集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双博士学位项目。
< p>
2009
年底,在原有社会学系,人口研究所基础上,整合我校民俗学、人类学研究 力量,
建立了社会发展学院,下设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系、人口研究所、
民俗学研究所和人类学研
究所五个基本单位,
各专业得到均衡发展和有效 管理。
社会发展学院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
研究基地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
心的主力单位之一,
与纽约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密切合作,
在上
海纽约大学建立了华东师范大学
-
纽约大学社会发展联合研究中心,下属的上 海市社会科学
创新研究基地
(上海人口结构与发展趋势方向)
< p>是经教育部认定的省部级研究基地,社会学
研究中心、社会调查中心
、青少年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民俗、
社会、
文化联合研究中心、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
社 区文化研究中心、
国际移民与侨务政策
研究中心等多个校级学术研究机构
挂靠在本学院。
学院每年派出教师到海外著名高校进行研
修和访问,并与
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荷兰、挪威、日本、韩国、俄罗斯以及香港、
台湾等地区的
著名高校保持了密切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学院在读硕士生、留学生
170
多人,< /p>
博士生
70
多名。自
1982
年招收研究生以来,已累计培养硕士研究生
350
多名,博士生
80
名,许多人成为中国社会学各学科的知名专家。学院设有“社会学”和“社会工作”
两个本
科专业。自招收本科学生以来,以改革教学制度、培养一流社会学、社会工作人才
为宗旨,
引用国外新型的教学方法,已有
10
多门主干课 程实施了双语教学或全英文课程教学,在致
力于为学生打下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的同时,
注重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启发学生的求
知兴趣、<
/p>
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索问题的实践能力,
已收到显著的成效。
学院 毕业生就业渠
道宽广,深受各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几年实现
100%
,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
的声誉。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现有教 师
61
名,其中教授
14
名,副教授
21
名,讲师
19
名,
行政人员
7
名,
兼职教授与副教授
6
名。近年来,
学院不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力度,
90%
的专业教师具有海外求学或访问的经历。大批知名海外教授在我院讲学,来自英
国、法国、
加拿大等国的高水平教师在我院全职任教,有众多的国外学子在我院求学,
< p>国际
化色彩突出。
学院有国家级学会副会长
2
人;
上海市级学会副会长以上
5
人。
中国 地理学会
人口地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学会宗教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p>
上海市社会学学会城市社会学
专业委员会、外国社会学专业委员会挂靠在我
院。
近几年来,
社会发展学院的教师出版各类著作、< /p>
教材
100
多种,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
< p>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际合作项目
60
多项。 p>
30
多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
研奖励。居于国内前列,研究实
力雄厚。在
2008
年全国社会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社会学
名列第
10
位;
2012
年再次参加学科评估 ,位列第
9
名,学科实力得到了国内社会学界的认
同。<
/p>
2009
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量排名,社会学系名 列全国高校二级院系所
第
4
名。
2013
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论文转载量和综合指数排名均位列全国高校第
5
名。
二、招生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招生专业有
5
个:
社会学
(030301)
研究方向:
01
应用社会学
(含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02
城乡关系与社会发展
03
教育
社会学
(
宏观政策专项
)
04
宗教社会学
05
中华信仰与心态秩序研究
06
应用社会学
07
农
村社会治理与内生发展
08
法律社会学
09
法治与公共政策
10
法律社会学
11
法治与公
共政策
考试科目:<
/p>
①
1001
英语或
1002
俄语或< /p>
1003
日语或
1004
德语或
10 05
法语或
1006
韩语
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3380
综合测评
人口学
(030302)
研究方向:
01
人口地理与城市化
02
人口经济与就业
03
人口社会与老龄化
04
国际
移民与侨务政策
考试科目:
①
1001
英语或
< p>1002俄语或
1003
日语或
1004 p>
德语或
1005
法语或
1006
韩语< /p>
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3380
< p>综合测评
人类学
(030303)
研究方向:
01
族群与宗教人类学
02
人类学中国研究
03
文化人类学(
Cultural
Anthropology
)
04
社会医学
(
Social Studies of Medicine
)
05
医学史
(
History of Medicine
)
考试科目:
① p>
1001
英语或
1002
俄语或
100 3
日语或
1004
德语或
1005
法语或
1006
韩语
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3380
综合测评
民俗学
(030304)
研究方向:
01
非遗保护与经济民俗学研究
02
神话传说与民间信仰研究
03
文化人类
学
04
叙事与话语分析
05
宗教与民俗
06
信仰民俗学
07
民俗学理论与实践
08
非物质
文化遗产(侧重传统技艺)
考试科目:
①
1001
英语或
1002
俄语或
1003
日语或
< p>1004德语或
1005
法语或
1006 p>
韩语
②
2058
专业基础③
3 380
综合测评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0303Z1)
研究方向:
01
社会福利与政策
02
老年政策与社会工作
考试科目:
①
1001
英语或
1002
俄语或
1003
日语或
1004
德语或
1 005
法语或
1006
韩语
②
专业基础③
3380
综合测评
三、报考条件
2019
年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 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
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 p>
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
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认证;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
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
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若被录取,在
报到时须
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 /p>
3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从获得 学士学位到博
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
5
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 程且成绩合格
(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
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
p>
5
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
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
以第一作 者
(完成人)
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
上发表过
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
帮助中心
-
核心期刊指南
栏内刊载的
核心期
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
级考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 p>
5
、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 p>(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
、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我校不接收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 /p>
外)的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
资格复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申请、报考条件,即取
消
其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四、选拨程序
报名时间:
< /p>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26
日,
报
名
方
式
:
在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招 p>
生
信
息
网
网
站
报
名
(
在
线
输
入
/main/
),详见
博士研究生招 生
栏的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p>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
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 、
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
250
元,
报名成功后通过
网上银行系统支付。
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
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
交报考
费,报考费一旦交纳
将不予退还。
所交材料应该至少包括:
(1)
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
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
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 p>
②
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
③县级 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
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
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
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
2018 p>
年
9
月
1
日起。体检 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
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
机构自用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 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
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
须 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
并附上
确认后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的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
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
需将证书原件、
认证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按提示上传到报名
系统;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将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
位时间)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5)
p>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
门复印并盖章)。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 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
p>
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
明。
(8)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
1
)(
2
)》(一份)。
p>
《报名登记表(
2
)》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 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
考生还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2
名专家
(
正高职称
)
的《专家推荐书》。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1)
如是少数民 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寄送上述材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的民教处或高
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12)
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
印件、
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
(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 六级证书)
复印件、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得跨专业) p>
的
5
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与报考专业相关
(不
得跨专业)
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第一 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
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
13
)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
负责任。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内容为
:
1
、
综合考核由院系 所评审委员会负责,
可采用面试、
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
一
般应有笔试科目
)
,从考生的外语水 平
(
含专业外语
)
、专业基础、科研能力
(
语言表达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
新能力、学术素养等
)
等方面进行考核,对
考生作出综合
评价。
2
、采用面试的科目,须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单 独书面给出成绩
(
须各自在成绩单处签
名
)
,
然后取平均数
(
简单算术平均数
)
作为面试的最终成绩
;
若一门科目既有笔试,
又有面试,
需在综合考核前明确笔试与面试成绩的比例,然后按此比例合成该科目的最
终成绩。
3
、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 语、
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
=
外国语成
绩
+
专业基础成绩
+
综合测评成 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
300< /p>
分,
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时可按照导师 录取,
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按照专业
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
取。院系所在制定工作细则时,
需明确是按导师、
还是按专业录取。按专业招生的专业须按
专业确
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
180
< p>分,或单科(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
)
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4
、须对综合考核阶段面试的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招生院系保存 p>
(
保
存期限为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