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区老年大学-天津河东区老年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201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p>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
6
个、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3
个,江 苏省重点学科
20
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7
< p>个,博士
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
83
个,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21
个,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 p>
168
个,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
< p>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
个,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47
个,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
12
个。学科覆盖 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门类。
2011
p>
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
138
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 业领域
43
个。专业
学位研究生是相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而
言的,
目标是培养掌握某一专业
(或职业)
领域坚实的
< p>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
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 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
2011
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00
名左右、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900
名左右,
学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1
年
8
月
31
日以后 出生者)
,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
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p>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p>
6.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 p>2011年
9
月
1
日 ,
下同)
,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且符 合以下两个条件
(2010
年
11
月
14
日前
)
:
①
p>
进修过
8
门或
8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 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或获得厅局以上奖
项。
(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p>
(
6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 日期(
2010
年
11
月
14 p>
日)前取得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p>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p>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p>
(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
。
2.<
/p>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p>
(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
。
3.<
/p>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 p>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符合(一)中第
1
、
2
、
3
、
4
、
5
各项的 要求。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
后,
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 硕士学位或博
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除法律 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
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p>
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p>
1.
符合(一)中第
1
、
2
、
3
、
4
、
5 p>
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 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
文
(技术 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
业务优秀,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为本单位委托培
< p>养的在职人员。
我校的全部学术型专业以及工程硕士、<
/p>
农业推广硕士
2
个专业学位类别可接收单独考试。
2 011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单独考试的招生计划为
10
人。
(四)推荐免试
我校除工商
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
其它各学
< br>科(类别)
、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
011
年我校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申请专业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4
个专业领域
(具体见
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
教育硕士专业领域中的音乐、
体育、
美术
3 p>
个专业领域不接收农
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
< p>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
< p>须在国家规定的报
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亦不得再参加统 考。
到
2010
年
10
月
25
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
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
(区、
市)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 口所在地省
(区、
市)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1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
2010
年
10
月
10
< p>日—
31
日每天
9
:
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
名信息)
p>
。
预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9
日(每天
9
:
00-22:0 0
)
。
2.
考生自行登 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
:
//
,教育网址:
<
/p>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 、
网报信
息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 复试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
日期内,考生
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
1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 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
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 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
报调剂志愿。
< br>(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 /p>
(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 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以及下列
6
个专业方向的考
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直接到我校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序号
1
2
3
4
5
6
学院名称
音乐学院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050402
音乐学
0551
01
音乐
(
专业学位
)
050403
美术学
050404
设计艺术学
055107
美术
(
专业学位
)
055108
艺术设计
(
专业学位
)
研究方向
07
、
08
、
09
、
10
、
< p>11方向
所有方向
03
、
04
、
05 p>
02
、
03
、
04
< p>、05
、
06
、
07
、
08
所有方向
所有方向
美术学院
5.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 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 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
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
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免生、研究 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
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
10
年
11
月
10
日至
< p>11月
14
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
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以及上述
6
个专业方向的考生< /p>
必须到我校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管理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
1
)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限
“
居民身份证
”
、
“
军官证
”
、
“
文职干部证
”
、
< p>“军校学员证
”
)
、
学历证书
(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 p>
由报考点工作
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
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
2
< p>)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
3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 p>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
考信息后,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
< p>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
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p>
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
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
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
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要如实填写。
对弄虚作假者,
按照
《
2011
年招收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
(一)
2011 p>
年
1
月
1
日
-14 p>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校
< br>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
(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
和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p>
2011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16
日(超过
3< /p>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17
日进行)
。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 30-11:30,
下午
14:00-17:00
(
1
月
17
日,起始时间
8:30
,截止
时间不超过
14:30
)
。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
月
15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
月
15
日下午外国语
1
月
16
日上午业务课一
1
月
16
日下午业务课二
1
月
17
日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
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
学二、数学三、教育
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
全国联考科目为
化学(农)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
业基础
(非法学)
、
法硕联考综合
(非法学)< /p>
、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法学)
、
法硕 联考综合
(法
学)
。
< br>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
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
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科目考试大纲由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联考工作
小组编制并命题。
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
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
士、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的考试大
纲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命题由我校自主
命题。
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六)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p>
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考
点指定的考场应试。
其 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
场应试。
(七)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
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
束前
30
分钟,
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
法和程序于
2011
年
4
月初公布。复试时对考生 资格进行
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在
2011
年
4
月中下旬进行。
(一)复试方式、内容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满分为
150
分。对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
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
100
分。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部
分学科
(专业)
组织进行。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
< p>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
100
分。考核内容
和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
3
.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
< p>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